一、预案出台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贵州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黔南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为了建立健全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防、预警、处置能力。由黔南州生态环境局龙里分局草拟了《龙里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预案充分征求了各有关部门、基层和社会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多次修改,最终形成《龙里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送审稿。
二、《应急预案》总体目标
为建立健全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统筹协调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进一步提高预防、预警、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提高人居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预案主要内容
(一)明确编制目的和依据,确定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
(二)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州生态环境局龙里分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龙里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责,做到职责明确、分工明确。
(三)明确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确定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发布部门和发布制度以及启动和解除预案的响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