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工作。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223号)、《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20〕53号)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年底,实现“四无四清”(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行为,清船、清网、清江、清湖)目标,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确保到2020年8月31日,捕捞渔船全部拆解,网具全部销毁,应禁全禁、应退全退;确保到2021年1月1日,我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实行禁捕。
三、重点任务
按照禁得住、退得出、稳得住、管得好的工作要求,做实做细“四个到位”关键举措,坚决有力落实禁捕退捕工作。
(一)精准建档立卡,确保渔船渔民摸底到位。严格按照“一船一档、以船定人”的管理要求,对全县境内长江流域辖区水域开展好退捕渔船渔民信息建档立卡工作,8月1日前完成信息录入和上报审核工作。
(二)依法依规处置,确保渔船渔具退出到位。在2020年10月31日之前所有退捕渔船网具完成解体和销毁,并做到捕捞证书注销工作。同时,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及时发放补助资金。
(三)稳妥转产就业,确保渔民转产安置到位。扎实做好退捕渔民转产和安置保障工作,确保捕捞退得出、渔民稳得住、禁捕管得好。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对退捕渔民转产转业安置,通过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做好生计保障工作。
(四)严格执法监督,确保禁捕宣传管理到位。2020年12月31日前,按照长江流域涉渔“百日联合走访”活动和联合巡查执法等专项行动要求,多形式、多渠道强化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021年1月1日起,扎实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非法捕捞。严厉打击查处“电毒炸”“绝户网”、跨区作业和生产性垂钓等非法捕捞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龙里县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个联合指挥部和2个工作专班,统筹负责全县面上禁捕和退捕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切实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保障禁捕工作特别是退捕渔民安置保障资金需求。
(三)强化协作联动。建立以政府主责,各镇(街道)、县农业农村局主抓,各相关部门协同参与的禁捕工作机制。
(四)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我县禁捕退捕的先进典型,公开曝光非法偷捕的典型案例,提升全民生态意识,在全县形成“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鲜明导向。
(五)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和媒体举报监督,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营造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