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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州关于加强水库(水电站)防汛管理要求,切实落实好我县水库(水电站)“三个责任人”的安全监管责任,确保水库(水电站)度汛安全,现将我县落实水库(水电站)“三个责任人”公示如下(具体详见附表)。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18日
附件:龙里县2021年水库(水电站)“三个责任人”情况统计表
龙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
龙里县2021年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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