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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花水库龙里水域原渔业养殖户:
根据《龙里县大花水库龙里水域网箱整治工作方案》规定,我局依照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补偿要求,已组织专人对涉及网箱面积及材质等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及省法院判决补偿要求进行资金核算。请涉及的人员(本人)或受委托人(需提供委托书)于2021年12月30日前,带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到龙里县农业农村局(龙里县冠山街道铁龙路22号)领取补偿金。逾期未领取的,不再计算利息。
龙里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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