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冠山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农户参保收缴保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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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山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农户参保收缴保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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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0-2826019 成文日期 2020-08-28
文号 发布时间 2020-08-28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冠山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农户参保收缴保费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根据《开展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农户自主增保增收工作的通知》(龙应急〔2020〕17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开展好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工作,增强农村群众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能力,帮助受灾农户及时重建家园,积极发动和鼓励农户自主增加投保,现将开展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农户自主增保收缴保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农户参保对象

冠山街道范围内具有龙里县农业户籍且居住在自有房屋的农户(已统保的农户)。

二、农户自主增保标准

根据全省省级统保2018—2020年三个保险年度保险费率0.84‰,贵州省财政厅提供保险费补贴4.2元,保险保障额度5000元;县级统保保险费率0.74‰,县级财政提供保险费补贴4.44元,保险保障额度6000元;省、县二级统保金额11000元的基本保障。

在此基础上,农户还可对自有房屋增保,农户自主增保部分,按县级统保保险费率0.74‰标准每年每户3.70元收缴,为每户农户在统保金额的基础上增加农房灾害保险保额15000元(其中县级财政为自主增保农户承担10000元保额的保费7.4元)增加房屋灾害风险保障能力。最终每户农户统保和自主增保合计保额26000元。

三、农户自主增保保费收缴方式和管理

农户自主增保保费收缴工作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确保在2020年6月7日前完成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农户自主增保覆盖率达本村(社区)统保总户数的15%。由各村(社区)统一收取农户自主增保所缴保费后交至冠山街道社会事业办公室,由街道将农房保险款上交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里支公司代为交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里支公司以街道名称向农户出具保险单和明细,期限一年。

四、时间安排

各村(社区)农户参保保费收缴工作从2020年5月11日开始至6月7日前结束。各村(社区)在完成收缴工作后,要对参保农户的数据信息进行复核和完善,同时录入《龙里县2020年度农村住房农户参保收缴保费统计台账》,在6月7日前将收取的保费及经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的《龙里县2020年度农村住房农户参保收缴保费统计台账》的纸质版上报街道社会事业办,同时传电子版(联系人:韦佳俊;联系电话:0854-5672288) 。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调配好人员力量,确保收缴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村(社区)要目前专人负责保费的收缴、台账录入及上报等工作。

(二)严格政策界限。要把握好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农房统保情况和农户参保收缴统计范围,避免将不符合条件的纳入收缴范围。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坚持实地进村入户宣传和自下而上逐级收缴汇总统计,杜绝错统、漏统;严禁虚报、瞒报,人为扩大或缩小数据,确保收缴统计工作扎实开展,收缴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附件:龙里县2020年度农村住房农户参保收缴保费统计台

    

                                          冠山街道办事处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