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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1-2178144 | 成文日期 | 2021-08-04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1-08-04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冠山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冠山街道农村统计规范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
《冠山街道农村统计规范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冠山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30日
冠山街道农村统计规范建设
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巩固统计基层基础,实现冠山街道及所辖村(社区)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管理,根据省、州、县统计局有关要求,结合冠山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冠山街道农业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高农村统计基层基础能力和水平,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的真实性,准确全面反映当前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二、保障措施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朱玉香(冠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张玉杰(冠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伍安澜(三元社区办事处主任)
成 员:杨 波(冠山街道农林水服务中心工作员)
陈 倩(冠山街道农林水服务中心工作员)
雷一鸣(冠山街道农林水服务中心工作员)
各村(社区)主任
统筹协调村(社区)农业农村统计工作,下达农业统计工作任务,核实统计数据如实向上汇报。领导小组下设统计小组,统计小组办公室位于冠山街道农林水服务中心5楼,办公室主任由伍安澜同志兼任,负责协调各方面农业农村联系工作。
(二)统计小组
组 长:伍安澜(三元社区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杨 波(冠山街道农林水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成 员:陈 倩(冠山街道农林水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雷一鸣(冠山街道农林水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张 薇(冠山社区农业农村统计工作人员)
俞光凤(西门社区农业农村统计工作人员)
李 萍(城南社区农业农村统计工作人员)
李显梅(龙坪社区农业农村统计工作人员)
舒 梅(光明社区居委会副主任)
胡 菲(水桥社区居委会副主任)
涂长林(大冲社区居委会副主任)
甘艳芬(九条龙社区农业农村统计工作人员)
袁 春(兴龙社区农业农村统计工作人员)
王辉菊(西城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袁铭伟(奋进社区文书)
张成兰(三合社区农业农村统计工作人员)
卢新俊(鸿运社区党委副主任)
张丽丽(播箕村文书)
陈 燕(五新村文书)
郭平花(高坪村文书)
向 燕(凤凰村文书)
韦佳兰(大新村农业农村统计工作人员)
袁 丽(平西村农业农村统计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村(社区)农业农村具体统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街道下达农业统计工作,据实统计,应统尽统。
三、统计制度(管理办法)
(一)统计工作岗位职责
1.加强农业农村统计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素质。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按时完成统计报表任务。
3.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项统计数据的处理和保管工作。
5.负责各项普查、抽样调查任务的入户登记及调查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
6.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二)统计调查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统计法》,坚持依法统计,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统计法》的严肃性。
2.认真学习农业农村统计业务知识,熟练掌握统计专业技术,爱岗敬业,精益求精,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3.组织和协调本街道的农业农村统计工作,检查、指导、督促村(社区)的统计业务工作,准确、及时地搜集、整理、报送统计资料。
4.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完成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开展统计调查分析,完成县统计局下达的统计分析任务,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5.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团结协作,共同完成街道党工委和上级统计局、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6.严格保守统计秘密,对国家和私人统计资料不经批准或个人同意,不得擅自公布和泄露。
7.实事求是、认真负责,自觉抵制和检举统计违法行为,不得参与编造、篡改统计资料,不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三)统计业务学习制度
1.领导小组每年不少于两次组织统计小组及村(社区)集中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农业农村统计业务知识,并做会议纪要。
2.统计小组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组织召开集中培训学习,总结上季度统计工作、传达下季度统计指标要求。
(四)统计报表审核制度
1.各级报表收集后逐级审核并签字确认,责任到人。
2.各级需保存纸质报表及电子台账各一份,各项信息需一致。
3.各项报表审核需进行登记,报送审核情况需及时通报。
(五)统计资料管理制度
1.纸质版统计资料借阅借出需进行详细信息登记;
2.电子版统计资料借出需获上级领导批准,且对借出文件予以加密。
3.涉及统计人员变动需完成工作移交,且需有移交工作名录、进度、待进行工作项等,需由双方签字确认。
(六)统计工作评价制度
1.依据统计工作完成情况,对基层村(社区)、统计工作人员予以评比,奖优罚劣。
2.将统计工作纳入统计人员工作考核体系内,予以设立统计工作绩效考核。
(七)统计台账
台账格式固定,数据清晰,定期更新,按时报送,有效保存,安全保密。
四、报送流程
(一)起保单位
农业农村统计村表起报单位为村(社区)。
农业农村统计乡镇表起报单位为冠山街道。
(二)报送流程
各村(社区)对村表予以初次审核,审核无误后向冠山街道报表,冠山街道对村(社区)统计报表予以二次审核,审核无误汇总后上报上级责任部门,上级责任部门审核如有问题,向下逐级反馈查询核实。
(三)报送要求
农业农村统计报表报送需将纸质表格及扫描报表一同报送,纸质表及扫描报表需由制表人、审核人、负责人共同签字,注明报送日期并加盖公章。
五、数据质量
(一)建立面积产量抽样调查制度
农业农村统计报表工作开展前,由领导小组组织,统计小组开展抽样调查工作,调查范围为统计名录内各项农作物,对各村(社区)农作物抽查并形成审核评估报告,作为统计报表的数据支撑。
(二)报表数据审核
建立四级审核制度,村(社区)统计人员初次审核,村(社区)负责人二次审核,街道统计小组三次审核,街道领导小组四次审核。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且逻辑清晰。
(三)数据基础资料
各村(社区)所收集的统计数据原始资料纸质版需进行存档并扫描报送至统计小组电子存档。以备复核。
六、数据发布
(一)上报数据发布
街道上报的各项数据,在县统计局、县农业农村局未审定反馈前一律不得对外发布使用。确因特殊情况内部需要使用相关数据时,必须冠以“上报数据”字样。
(二)核定数据发布
经县统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审核认定后的数据,由街道农业农村统计领导小组统一对外提供,不得数出多门。
(三)统计资料发布
街道统计人员应充分利用统计结果积极撰写经济信息和调研分析报告,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科学决策和社会公众需要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七、资料管理
农业农村统计工作相应统计报表及统计资料需分类存放。坚持资料齐全、按时排序、装订整齐、目录清楚、书写工整总体要求。坚持纸质资料与台账及基础资料同时保存、信息一致的基本要求。
各工作组对综合调度组负责,各工作对于本小组工作情况每周进行一调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商议。
冠山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