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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1-2234104 | 成文日期 | 2021-08-12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1-08-12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关于调整充实冠山街道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通知 |
各村社区、街道各站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州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街道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及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压紧压实“四方责任”,扎实推进“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做好“五有三严”,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联防联控力度,研究部署防控政策和应急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蔓延,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调整冠山街道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熊 杰(街道党工委书记)
朱玉香(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钟耀萱(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李大权(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陈大林(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杨运学(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严 婷(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李 淼(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张玉杰(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赵 恒(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 然(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向 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 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伍安澜(街道三元社区办事处主任)
柏川兰(街道冠山社区办事处主任)
余丹丹(街道麻芝社区办事处主任)
王高琴(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
刘永毕(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麻芝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李红敏(街道财政分局局长)
王国英(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三元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王 彬(街道党政办负责人)
袁愈梅(街道卫计办负责人)
李成刚(冠山派出所所长)
陈异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冠山分局局长)
罗凤翔(街道学区办主任)
谢尔明(街道农林水中心负责人)
宋吉祥(冠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周贤红(麻芝卫生院院长)
颜 伟(三元卫生院院长)
陈堂镇(九条龙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廖丽玲(城南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袁 琳(冠山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吴伦云(兴龙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冯 会(龙坪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周 丹(西门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方 刚(光明社区党总支书记)
黄玉华(大冲社区党支部书记)
吴 慧(水桥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国洪英(西城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彭 瑜(奋进社区党支部书记)
张光林(播箕村党支部书记)
杨 武(平西村党总支书记)
冯明松(五新村党委书记)
岑德斌(大新村党委书记)
余丹丹(鸿运社区党委书记)
汪祖燊(三合社区党委书记)
陈大海(凤凰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罗发辉(高坪村党总支书记)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分析研判疫情发展趋势,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重大措施,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查、防、控、治、导等工作,全力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办公室
主 任:李大权(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主任:钟耀萱(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李 淼(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王国英(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三元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王 彬(街道党政办负责人)
工作职责:(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指示要求;(2)制定应急预案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3)负责与上级部门对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要求;(4)统筹指导全县防控工作;(5)做好各工作组联络协调;(6)负责会议组织、重要文稿起草审核、信息汇总、信息报送、指挥调度、资料管理等工作。
二、社会防控组
组 长:李 淼(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副组长:杨运学(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王国英(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三元社服务中心主任)
陈异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冠山分局局长)
李成刚(冠山派出所所长)
王 彬(街道党政办负责人)
罗凤翔(街道学区办主任)
陈 燕(街道综治办副主任)
工作职责:(1)实行街道、村(社区)二级动员、二级联动,逐人逐户排查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街道人员,并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2)组织对全街道公共场所启动疫情防控管理,确保政令畅通;(3)制定局部区域的管控方案;(4)落实重点场所和公共交通场所的通风、消毒、体温检测、卫生检疫等措施;(5)组织、指导做好治安秩序管理,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治安事件等。
三、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
组 长:王国英(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三元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王 彬(街道党政办负责人)
袁愈梅(街道卫计办负责人)
宋吉祥(冠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周贤红(麻芝卫生院院长)
颜 伟(三元卫生院院长)
工作职责:(1)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监测预警;(2)每天14时前收集统计发热、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按触者的观察情况,按程序送审后报告;(3)组织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进行转送集中观察、定点医院;(4)落实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技术方案,为疫情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检测、人员排查、公共场所消毒、疫情处置等工作提供服务;(5)根据疫情情况提出防控和救治物资需求。
四、医药物资保障组
组 长:钟耀萱(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副组长:王 彬(街道党政办负责人)
陈异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冠山分局局长)
袁愈梅(街道卫计办负责人)
蒙祥鼎(街道党政办工作员)
邹明月(街道党政办工作员)
工作职责:(1)根据各村社区的需求积极做好医用物资的调配、储备等工作;(2)积极组织医药物资调运。
五、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 长:李大权(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钟耀萱(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副组长:王 彬(街道党政办负责人)
蒙祥鼎(街道党政办工作员)
邹明月(街道党政办工作员)
工作职责:(1)实施严格的检验检疫排查,防止被污染生活物资物品流入市场;(2)做好防控卡点生活物资保障;(3)积极做好物资稳价工作,确保市场平稳。
六、舆论宣传组
组 长:严 婷(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李 淼(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副组长:刘 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成刚(冠山派出所所长)
袁愈梅(街道卫计办负责人)
张 俐(街道党政办工作员)
工作职责:(1)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中的舆情应对、宣传报道;(2)做好社会管控,正确引导社会舆论;(3)积极开展健康宣教、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等。
七、外部环境整治组
组 长:李 淼(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副组长:王 彬(街道党政办负责人)
陈异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冠山分局局长)
罗凤翔(街道学区办主任)
罗留志(街道安监站长)
袁愈梅(街道卫计办负责人)
陈堂镇(九条龙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廖丽玲(城南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袁 琳(冠山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吴伦云(兴龙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冯 会(龙坪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周 丹(西门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方 刚(光明社区党总支书记)
黄玉华(大冲社区党支部书记)
吴 慧(水桥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国洪英(西城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彭 瑜(奋进社区党支部书记)
张光林(播箕村党支部书记)
杨 武(平西村党总支书记)
冯明松(五新村党委书记)
岑德斌(大新村党委书记)
余丹丹(鸿运社区党委书记)
汪祖燊(三合社区党委书记)
陈大海(凤凰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罗发辉(高坪村党总支书记)
工作职责:(1)做好本街道、本辖区公共场所消杀工作,特别是车站、医院、农贸市场等;(2)做好活禽交易及屠宰监管等工作。
八、督办检查组
组 长:陈大林(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李 淼(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副组长:吴永权(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蒙祖珍(街道纪工委工作员)
鲁 碧(街道综治办工作员)
工作职责:(1)督促检查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我街道的贯彻落实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落实情况;(2)督促检查各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3)督促检查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4)做好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和问责。
九、教育领域疫情防控组
组 长:刘永毕(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麻芝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王 彬(街道党政办负责人)
罗凤翔(街道学区办主任)
工作职责:在街道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全面精准摸排全街道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学生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状况,统筹做好辖区内小学、幼儿园卫生防疫消毒处置、防护物资储备、教育教学管理、应急处置以及全县教职工、学生健康教育及心理疏导等工作。
十、入境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组
组 长:李 淼(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副组长:王国英(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三元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王 彬(街道党政办负责人)
袁愈梅(街道卫计办负责人)
宋吉祥(冠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周贤红(麻芝卫生院院长)
颜 伟(三元卫生院院长)
陈 燕(街道综治办工作员)
工作职责:(1)接受上级推送疫情政策文件和疫情防控信息;全面精准摸排外籍人员在街道辖区居住情况,每日做好外籍人员数据收集、分析和统计填报工作;做好境外入街道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政策宣传,做好疫情期间境内外公务访问活动的监测管控工作;(2)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停留在我街道的外籍(港澳)人员护照信息、签证信息、来访目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基本生活需求、身体和心理状况、旅游史、人员接触情况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工作,将重点放在涉外人员半年内的旅游或出行轨迹上,并按要求做好信息“日报告”工作,同时做好数据信息的保密工作,禁止失泄事件的发生。
中共冠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冠山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