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龙里县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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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龙里县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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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人民政府:

县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加强民政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要求执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述职述廉报告,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年度内未发生违法行政案件。一是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成立了民政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对全县民政工作按照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切实发挥依法行政的基础作用。三是制定权力清单,规范民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执法监察职能,受理和处理民政相关案件举报投诉,查处各类违反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努力形成执法的合力。

(二)带头法治学习。坚持用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领法治建设工作。2020年,民政局党组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指示精神贯穿于民政法治工作以及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引导党员干部争做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今年以来,先后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学习、干部上讲堂等形式,集中开展《宪法》《婚姻法》《收养法》《慈善法》《社会组织管理条例》等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局党组成员在各自分管线上组织《党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殡葬管理条例》等专项法律法规的宣讲,营造党组带头,全员覆盖的学法氛围。

(三)落实法治责任。完善县民政局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形成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分线抓,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形成层层落实责任的法治工作格局。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制定法治工作计划,根据自身职能,细化任务及相关措施,进一步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强化普法与执法相结合,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依法执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监督制约,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局党组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健全反腐败工作相关制度,从源头上筑起廉洁防线。实行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制度。明确一把手财务、人事、工程建设项目、物资(服务)采购、审批(执法)事项五不直接分管,健全完善“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分层分类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同时,将所有服务项目和行政许可的条件和程序、部门预算决算等全部在网上进行公开;及时公布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地名命名等重要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龙里县人民政府网、龙里民政等平台向群众解读各项民政惠民政策;通过12345热线帮助群众解决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对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的申报程序和条件公示在乡镇(街道),对申报对象严格按程序评议和审核把关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的情况发生。。

(二)深入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依法履行民政职能。一是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全县79个村(社区)全部修订完善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现了自治、法治、德治并举。推进好家风建设,建立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引导社区居民崇德向善。二是依法加强民间组织管理。依法做好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条例和文件精神,建立行业主管单位和登记机关负责人双重审核把关制度。民间组织年度检查工作依法开展,参加年检合格率100%。加强现有社会组织的监管工作,对现有登记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年度检查。三是加强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救助管理制度,依法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切实提高救助能力和救助管理水平。按时足额为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对象纳入供养范围,足额发放供养定补金。四是稳步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和规范社会事务工作。做好孤儿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切实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完善社会养老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大殡葬执法、殡葬改革的宣传力度。依法开展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工作。

(三)结合实际,抓好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宣传贯彻社会组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慈善法》,引导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积极参与防控,规范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款物管理等工作,形成阻击疫情的强大合力。全县共有80余家社会组织通过宣传动员、排查管控和捐款捐物等形式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管理使用捐赠款物行为和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个人)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监管,县民政局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畅通举报渠道,配合纪检部门、财政局、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坚决打击假借募捐名义从事诈骗活动等违法行为。同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收支情况,做到公开透明。

(四)加强管理,规范清理规范性文件。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工作水平。切实增强法制意识,加强规范性文件起草人员的学习培训,规范制发程序,防止乱发文件,统一补正规范性文件报审资料格式。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凡是关系民政事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前都要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邀请我局的法律顾问参与审查。二是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县民政局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备案制度,做到有件必报、有报必审、有错必纠,严格审查标准,提高审查质量,切实提高发文的科学性、实效性、合法性,做到“应审尽审,应备尽备”;严格规范文件及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确保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五)加强民政执法工作。一是加强互联网监管数量与质量。今年以来民政行政检查事项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执法检查共1次,其中双随机抽查2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抽查社会组织共4,覆盖率达5%;抽取了4家社会组织,现已完成纸质和实地检查,未发现存在违法行为;抽取养老机构3家,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支队检查养老机构3家,检查后均未发现问题。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了民政执法的一系列规范,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一规范执法文书、执法流程,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县民政系统案卷评查工作,有效促进案卷质量的提高,同时积极参与县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培训和检查,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案卷,开展评查。

(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每月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下属机构负责人召开职工会,传达各级各部门重要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各级相关会议精神和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把握依法治县工作的重要意义,发挥好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印制民生政策宣传手册,宣传资料免费向群众发放,内容涉及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收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通过开展“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村(社区)文明和谐,风气良好,团结和睦。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有些民政法规制度、体制机制还比较滞后,不适应当前民政工作的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政法规政策众多,法治宣传力度不足,宣传形式局限,需要不断加强宣传学习;民政工作量很大,执法队伍力量不足,执法体系还需进一步加强;民政执法力量不足,面对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地名、慈善等众多执法领域,实际从事民政执法工作人员少,执法力量较弱。

四、2021年度计划和措施。

(一)做好法治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普法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二) 强化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及到民政业务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促进民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 健全和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细化民政业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用完善的制度管人管事,促进业务工作程序化、系统化和公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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