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里县民政局关于印发《龙里县2021年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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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民政局关于印发《龙里县2021年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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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1-2175695 成文日期 2021-08-03
文号 发布时间 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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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龙里县民政局关于印发《龙里县2021年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两个百年目标的交汇之年,我们将迎来建党100周年,同时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龙里民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州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州委经济工作会议、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和全国、全省、全州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不断深化民政重点领域改革创新,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局良好,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州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作为当前和今后发展的总遵循、总纲领、总指针,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学习上要学深悟透,宣传上要深入人心,调研上要深入扎实,贯彻上要落地见效,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抓实工作重点,进一步振奋精神、昂扬斗志,把民政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 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全面领会讲话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党的历史学习好、理解好,把党的成功经验传承好、发扬好,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州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州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全面深入学习好、宣讲好、贯彻好、落实好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理论学习新收获筑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二、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强化民政兜底保障。建立防止致贫返贫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机制,持续落实好黔南州十三条措施,定期核查、动态清零,全面筑牢脱贫不稳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两不愁底线。持续落实好兜底保障各项政策,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社会救助政策措施,6月份前做好低保、特困供养、低收入等年度核查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对象全部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困难类别落实专项社会救助。各镇(街道)要严格执行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和落实好三人签字审核审批程序,切实做好1500元以下临时救助审批工作,提升救急解难实效。持续深化低保专项治理和审计问题整改,全面遏制死亡保”“死亡补贴等问题。强化低保、特困供养等档案管理,做好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费发放工作,全面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持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移民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各镇(街道)要加强协作,认真落实安置地城乡低保接续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搬迁群众按程序纳入城市低保。

(二)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抓好省、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各项政策落实,推动构建综合救助格局,推动以生活保障为主向生活保障和服务保障并重转变。按照省、州民政部门要求,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推动以兜底保障为主向兜底保障和急难救助并重转变;扩大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范围,推动以家庭保障为主向家庭保障和个人保障并重转变。按照州级要求实施社会救助购买服务,推进在村级设立社会救助协管员、困难群众较多的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强化主动发现、快速响应、及时救助。按照省、州民政部门的安排部署,适时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低收入家庭救助办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和部门信息共享协商制度。认真落实单人户施保、收入抵扣、低保渐退等低保政策,规范实施低保分类施保,按省、州安排持续稳步调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推进城乡低保制度统筹发展。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按照五步法全面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落实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访视制度和照料护理人定期考核评估机制,探索创新互联网+新媒体技术推进访视信息化,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质量。优化基本生活救助审核确认程序,探索按程序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定权限下放至镇(街道)。健全城镇困难群众救助帮扶长效机制,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深入开展救急难工作,全面落实急难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报告制度和急难救助发生地首问责任制度,加强督导各镇(街道)规范管理使用临时救助备用金,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三)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解决社会救助政策制定、资金筹集、部门联动、资源统筹等方面出现的痛点难点问题。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充分利用省社会救助主题数据库(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信息和州级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信息,全力推进精准救助。全面推广运用新版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按照省、州要求推动社会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各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提质增效,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三、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工作

(一)强化项目建设。全面落实世行贷款项目指标任务,完成全县200张以上的护理型床位提质改造。建设完成龙里县城区日间照料中心1个。推动中铁我山康养小镇、龙里朵花旅游康养度假区、中铁国际生态城太阳谷等2家康养产业项目开工建设。

(二)培育市场业态。建立可供市场主体运营的公建养老项目库。向社会公布、宣传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和投资信息。按照省出台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至少引进、培育1家专业化、市场化、连锁化、规模化优质养老服务运营机构或企业。

(三)推动智慧养老。建设县级养老服务大数据平台开展养老服务大数据分析、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养老服务质量监管等信息化管理工作。利用平台打通服务供需壁垒,为老年人提供助洁、助餐、助浴、助急、助医、护理、代办等服务。

四、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加强儿童福利领域制度建设。狠抓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孤儿福彩圆梦计划,积极对接省、州、县关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相关工作。指导镇(街道)加强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排查及退出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三留守关爱保护工作。继续开展全县农村留守儿童 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四类特殊未成年人服务管理,加大救助政策宣传力度,精准落实关爱救助政策措施。持续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 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

(三)推进儿童服务阵地建设。指导各镇(街道)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其他困境儿童等开展关爱服务。协调各镇(街道)童伴妈妈项目的支持的指导工作;督促各镇(街道)做好儿童之家设施设备安装调试及使用,并指导儿童之家管理和使用。

五、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工作

(一)抓好城乡社区基层民政自治建设工作。一是创新基层微治理,探索农村社区化管理以村(居)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居)民自治试点开展20个理事会(组管委)的阵地建设,让群众有地方议事,逐步实现一村多社区的管理模式。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村规民约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黔民函〔2018115 )文件要求,完成3个村规民约示范村创建。全力抓好十一届村(居)换届选举委统筹安排部署下,全力抓好换届选举工作,配合组织部严格执行村(社区)两委人员背景联合审查联动机制和审查制度,选优配强基层自治组织干部队伍,要强化风险隐患研判,防范化解换届选举可能引发的信访矛盾问题巩固提升新成立社区治理能力。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社区治理工作,探索将易地扶贫安置社区打造为省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社区治理示范点。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建立社区党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联席会议、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居民协商议事等制度,动员引导搬迁群众积极参与社区民主协商、民主决策。

(二)区划地名工作不断提高。一是积极开展优化镇(街道)行政区划设置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开展好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工作,按程序上报申报材料。二是持续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对新产生的涉地名名称进行把关,遏制怪、大、重、洋不规范地名的产生。三是指导冠山街道完成城南社区、冠山社区、光明社区及西门社区优化调整工作。四是加强政府驻地迁移监督管理,积极开展排查整治,消除风险隐患。五是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实际,适时启动撤县设市工作六是完成与毗邻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第四轮联合检查工作

六、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发展工作

(一)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强化党建工作与登记、年检(年报)等制度,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入章专项检查,推动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和更新机制,按照应建必建的原则,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

(二)认真抓好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以及省、州要求,结合相关业务部门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需求,认真好社会组织登记,做到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依法登记

(三)提升社会组织监管效能。认真执行社会组织走访等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规范年度检查、随机抽查、行政约谈等工作。认真落实退出机制,依法注撤销一批多年不参检、名存实亡社会组织。完成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着力汇集基础信息,不断完善社会组织申报、年检年报、信息查询和公开系统,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

(四)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配合省州做好社会工作相关标准化建设工作,积极动员组织全县青年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不断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积极引导社会工作人才参与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建设。

七、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和区划地名管理

(一)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一是扎实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联合发改、公安、综合执法、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旅等十个部门印发《龙里县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对2018年、2019年开展的违建墓地专项摸排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复核,对未整治到位的进行严肃整改,对此前未纳入整治范围的违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依法进行整治等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制止新增问题,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提升综合治理水平。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持续推进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建设,服务好龙里县拟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申报相关工作。三是根据上级民政部门规划及要求,做好互联网+殡葬服务的相关工作。四是生态文明工作要求,倡导群众树立移风易俗、厚养薄葬、节地生态安葬新风。做好殡葬改革风险管控工作,确保殡葬改革中的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得到及时预判、有效处置。协调调度好龙凤园殡仪馆接运、火化等相关工作,防止非正常情况发生。

(二)持续抓好困难群众救助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救助法规政策的宣传。开展好6.19救助机构开放日的宣传活动。二是加强源头治理工作。全力推进源头治理工作,积极做好街面救助。坚持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采取站内救助和街面救助相结合,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抓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日常工作。三是流浪乞讨人员求助当天登记录入救助管理系统率不低于95%,及时送返查明身份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开展超过三个月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信息平台数据,探索并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的新模式。

(三)加快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是提高婚姻登记的准确性和便捷性。督促指导各镇持续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建设。3月底前配齐各镇婚姻登记机构图像采集、人脸识别、指纹比对身份信息核验、电子化档案管理等设施设备,确保新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正常使用。组织开展婚姻登记工作业务培训,组织辖区内各镇登记员开展业务培训1次以上,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员业务素质。着力提高贵州省民政厅官网、贵州民政微信公众号及云上贵州多彩宝手机 APP 等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服务平台大众知晓率。二是探索和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开展婚姻登记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各婚姻登记处年度开展宣传工作场次不少于2次,采取多形式宣传方式有效提高群众知晓率。

八、推进慈善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慈善法》,积极组织开展第六个中华慈善日宣传、学习等系列活动。开展慈善换届选举工作。

(二)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加强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管理使用。学习宣传贯彻《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做好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监督管理。积极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广大志愿者参与乡村振兴等志愿服务活动。

九、统筹推进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风险。积极申请消防、住建等部门对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安全检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守住流浪乞讨人员、分散特困供养等救助安全底线,确保不出现非正常情况。守住殡葬改革领域可能引发的不安全风险底线,严防不稳定事件发生。守住民政民生资金使用管理安全底线,管好用好城乡低保、孤儿保障、流浪乞讨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切实加强民政系统信息数据保密管理,持续巩固扫黑除恶成果,抓好禁毒三年行动以及反恐怖、国家安全等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助力推进平安龙里建设。

(二)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切实把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加强对干部职工和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坚决杜绝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懈心态。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加强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人员信息登记、佩戴口罩、一米线、公共区域消毒、疫苗注射、食品留样、通风取暖、火灾防控等常态化防控措施,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持续加强村(社区)疫情防控指导。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普及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控工作。对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村(社区),按照中央、省、州、县要求,加强外来人员排查管控,做好信息登记、测温和跟踪管理服务工作,全面掌握人员来源地和健康状况。每星期对各民政服务机构进行巡查排查。作好巡查排查台账收集归档,对发现问题隐患即时整改。

(三)抓好十四五规划落地。按照时序进度推进十四五规划编制出台,明确任务量、时间表、责任人。推动资金项目等要素保障跟着规划走,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充分发挥民政领域资金项目效能。将规划落实纳入目标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和监测评估,增强规划的约束性、导向性,确保规划落实。

(四)加强法治能力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重大决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强化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五)做好新形势下保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1次以上。做到保密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领导干部在个人述职、参加民主生活会时,应将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述职和报告内容。

(六)加大民政文化宣传力度。深入打造阳光民政品牌,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龙里县阳光志愿服务队作用,加大民政系统机关文化、行业文化、品牌文化等挖掘和塑造,强化经验总结提炼推广,传播好声音,弘扬正能量。

十、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全面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健全完善党对民政工作领导的制度措施,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民政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着力提升民政党建工作水平,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动党建与业务在政治功能、组织管理、方法举措等方面的深度融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推进民政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强化意识形态教育,切实履行统战工作民政部门职责,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结合致贫返贫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国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切实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着力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强化理论武装、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制度机制为重点,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为载体,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按照党中央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扎实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抓好专题学习、专题党课、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培训,把党史学习教育同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发展成就。根据省州统一部署,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为主题,扎实开展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精心组织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

(三)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州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县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中强化政治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财务和统计工作,拒绝餐饮浪费,规范权力运行,持续推进基层减负、纠治四风,坚决整治低保、救助、殡葬、养老等民政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依法依纪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协同派驻纪检监察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四)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推进人才建设,坚持好干部标准,优化干部培养选拔,强化干部管理监督,深化民政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完善能力结构,激励岗位建功,加快建设一支充满活力、富于创造、敢于担当、勤政廉政的民政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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