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里县2021年家庭农场“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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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2021年家庭农场“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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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1-3623764 成文日期 2021-10-28
文号 发布时间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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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龙里县2021年家庭农场“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44号)文件精神,推进我家庭农场建设,培育一批管理理念新、经营水平高、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家庭农场,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家庭农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银企产业共同体、国家级遗传资源保种场)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76号)文件要求,以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促进示范家庭农场发展,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为方向,培育一批管理理念新、经营水平高、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家庭农场。2021年扶持家庭农场30家,其中示范性家庭农场6提升型家庭农场14家,标准型家庭农场10

二、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扶持原则,优中选优,重点扶持和培育具有发展潜力可以发挥引领作用示范型家庭农场。

三、扶持内容、标准和方式

(一)扶持内容。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家庭农场基础设施建设、品牌宣传、包装制作、购置相关设施设备以及购买农业生产资料社会化服务等

扶持标准。2021年全县奖补家庭农场总数30个,其中标准型家庭农场10个,提升性家庭农场14个,示范性家庭农场6家。标准型家庭农场每个奖补资金3000元,提升型家庭农场每个奖补资金5000元,示范型家庭农场奖补资金10000元。

扶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优先扶持符合条件且已申报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奖补名单通过公示后,奖补资金一次性拨付到位

四、扶持条件

(一)符合龙里县家庭农场认定条件,并已通过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备案

(二)录入农业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及直报系统

(三)近三年来没有享受过中央财政家庭农场发展资金补助

(四)有比较详细的生产记录和财务收支记录

(五)对其他农户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有示范带动作用

(六)无其他不良记录和社会负面影响

(七)达到以上示范家庭农场予以适当倾斜和优先考虑。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20211027日—2021113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发布《龙里县2021年家庭农场发展项目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农场,按规定要求编制申报书等有关材料,报农业农村局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二)申报提供以下材料

1.基本情况介绍农场从业人员、生产类别、规模、技术装备、经营状况、家庭收入及项目资金使用方向);

2.家庭农场主户口本及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农场主个人征信报告

4.土地流转协议(营业执照

5.会计报表或财务收支记录(复印件)

6.农场执行的生产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

7.“三品一标”认证使用和注册商标相关证明复印件

8.家庭农场或农场主其他荣誉证明件;

9.其他相关材料。

6项为必备材料,后3项可根据家庭农场情况据实出具;凡是复印、复制材料均需盖公章,确保复印件、复制件与原件一致。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一份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存档,一份农业农村局存档,另一份农户自行存档)。

(三)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示范家庭农场向所在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其同意并出具审核意见后,向农业农村局出具审核意见。

(四)评审和公示。农业农村局收到申报材料后,一是对家庭农场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二是组织县种植业发展中心、县养殖业发展中心、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及相关镇(街道)对家庭农场申报资料进行评审;三是评审合格的家庭农场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实施。

(五)资金来源。补贴资金从《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家庭农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银企产业共同体、国家级遗传资源保种场)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76项目资金中安排。

(六)资金拨付。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实施,经县政府网站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一次性拨付奖补资金。

(七)材料装订和报送要求。项目所申报材料应当参照普通书本形式装订成册或打孔装订。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重视。各镇街道要做好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工作,严格把关,确保申报家庭农场的质量和水平,要高度重视家庭农场建设工作,重点围绕培育示范家庭农场开展,优中优选、重点扶持、重点培育具有发展潜力可以发挥引领作用示范型家庭农场。

(二)规范组织程序。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项目开展的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科学实施。

附件:1.龙里县现代示范型家庭农场认定标准(试行)

2.龙里县2021年家庭农场“以奖代补”项目申报表

3.龙里县2021年家庭农场“以奖代补”项目申报书


附件1

龙里县现代示范型家庭农场认定标准(试行)


规模适度。按照设置下限、不设上限的要求,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依法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土地流转合同等,生产规模与家庭成员的生产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

种植型:标准型家庭农场种植规模需达到20亩以上;提升型家庭农场种植规模需达到30亩以上,农产品年销售总额20万元以上;示范型家庭农场种植规模需达到50亩以上,农产品年销售总额50万元以上。

养殖型:标准型家庭农场常年存栏生猪20头以上、肉牛10头以上、肉羊30只以上、鸡(鸭)1000只以上、兔500只以上、水产养殖的池水面积5亩以上。提升型家庭农场常年存栏生猪30头以上、肉牛20头以上、肉羊50只以上、鸡(鸭)1500只以上、兔800只以上、水产养殖的池水面积7亩以上。示范型家庭农场常年存栏生猪50头以上、肉牛30头以上、肉羊100只以上、鸡(鸭)2000只以上、兔1000只以上、水产养殖的池水面积10亩以上。

综合型:标准型家庭农场以种养业、农家乐、乡村旅游等为一体经营的综合型农场。家庭经营收入10万元以上,资产投入20万元以上。提升型家庭农场以种养业、农家乐、乡村旅游等为一体经营的综合型农场。家庭经营收入15万元以上,资产投入30万元以上。示范型家庭农场以种养业、农家乐、乡村旅游等为一体经营的综合型农场。家庭经营收入20万元以上,资产投入50万元以上。

(二)科技水平熟练掌握相关产业实用技术,推行绿色生产、高效生产,具有现代农业新理念、新模式、新装备。良种良法覆盖率达100%,产地农产品安全合格率达100%

(三)管理规范。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有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厂房、场地和办公设施设备有完备的收支记录。

(四)示范带动。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在当地有较高的信誉和威望。标准型家庭农场雇佣从业人员5人以上或带动农户5户以上提升型家庭农场雇佣从业人员8人以上或带动农户8户以上;示范型家庭农场雇佣从业人员12人以上或带动农户12户以上

附件2

龙里县2021年家庭农场“以奖代补”项目申报表


家庭农场名称


法人名称


联系电话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邮政编码


主业及主要

农产品


生产规模

(亩、万元)


年销售额

(万元)


年利润

(万元)


土地流转期限(年)


流转土地面积(亩)


家庭内从业人数(人)


家庭农场

经营情况

村(社区)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镇(街道)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意见: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龙里县2021年家庭农场“以奖代补”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龙里县2021年家庭农场“以奖代补”项目

实施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职务:

电话:

申报时间:


龙里县2021年家庭农场“以奖代补”项目申报书


一、基本情况介绍

农场从业人员、生产类别、规模、技术装备、经营状况、家庭收入,取得各级表彰情况。

二、近3年生产经营情况

产业选择,发展措施、生产销售情况等。

三、项目资金使用方向

项目资金如何使用,预计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其他材料

附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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