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里县司法局“四化四提升” 抓实突出问题整治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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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司法局“四化四提升” 抓实突出问题整治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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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5+2”顽瘴痼疾和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龙里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要求,以“四化四提升”措施推动司法行政系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见行见效,进一步扎实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法制团队专业化,提升依法治理综合业务能力。为持续强化学习教育引导作用,将局法制工作人员真正打造成一支规范、专业的法制工作队伍,一是调整充实法制机构人员,提升内部法律顾问整体水平。为确保法制机构的运转顺畅,调整资深公职律师、督察专员和通过全国统一法律资格考试人员等精干力量数十人组成法治建设工作组,执法力量进一步充实,执法能力不断提升。二是加强外聘法律顾问管理,提升顾问履职服务水平。要求外聘法律顾问在法律咨询服务的基础上推广专项法律服务,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在处理政府重大疑难事项中的价值,并变按需服务为主动服务,紧紧围绕服务联系部门工作重点,以事前规范代替事后化解,依法依规、客观真实、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教育整顿开展期间,龙里县外聘法律服务顾问团队共为联系部门单位提供合同文稿合法性审查、行政案件风险研判、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各类综合法律服务160余次,有力地从前端预防了行政案件的发生。

二、案件管理制度化,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质效。为切实抓好“两降一升”指标管理和司法行政系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龙里县结合实际制定《中共龙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两降一升”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建立行政案件办理跟踪机制、重大行政争议调解机制,对县域内所有行政诉讼、复议案件自发生之日起全程跟踪督促办理,同时对每个案件由县司法局牵头组成工作专班进行分析研判,对可能产生不利诉讼后果的案件立即纳入调解机制进行调解,努力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和行政复议被纠错率,争取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教育整顿期间,通过调解机制减少实质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22起。

三、督查考核系统化,提升执法部门主动履职意识。为加强和规范龙里县司法行政机关对执法机关的监管,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监管效能。县司法局组成以资深纪检监察干部、公职律师为主体,法律顾问为辅助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导小组,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指标、执法案件办理情况、重大行政决策备案情况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案卷评查和考评等工作,并科学设置执法检查考评标准,强化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把执法办案质量情况列入部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并拟于教育整顿工作开展期间对行政案件较为集中的五大执法队开展一次综合半年督导,进一步促进执法效率的提升和执法质量的公平公正。

四、法制培训精准化,提升政府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为切实提升全县行政机关领导、干部熟练运用法律能力,县司法局在教育整顿期间仍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各类法制培训,举办全县依法治县专题培训会、法制讲座等8场次。培训重点围绕依法治县指标解读、执法规范等方面,邀请有关领导干部和专家深入解读。同时积极外联,协调专业培训机构,拟在教育整顿期间开展宪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公益专题讲座,进一步通过集中、专题、针对性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提升全县干部法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