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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1-1132162 | 成文日期 | 2021-04-21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1-04-21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龙里县“退役军人创业e贷”服务流程 |
为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金融服务,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根据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与中国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联合制定的《贵州省“退役军人创业e贷”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如下工作服务流程:
一、支持的对象:有创业意愿并符合政策的退役军人,年龄在18-65岁,且信用记录良好。
二、贷款用途 贷款用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三、贷款方式:信用贷款(不要抵押、不要担保)。
四、还款方式:原则上1-3年;种养殖等产业周期较长的最长不超过8年。
五、前期工作
1.有创业需求、贷款意愿的退役军人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贷款申请。
2.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向有创业需求、贷款意愿的退役军人提供《龙里县“退役军人创业e贷”资料清单》。
3.退役军人按要求准备资料齐全后,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告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
4.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将退役军人贷款申请情况上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六、审批办理
1.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协调农业银行龙里县支行对退役军人身份及创业项目真实性进行入户调查和现场核实,并出具《龙里县退役军人创业e贷信息推荐表》。
2.结合退役军人家庭资产收入、征信记录、产业规模等情况,实现现场审核、审批授信。
七、发放贷款
农业银行完成现场调查、信息建档并通过白名单审核,退役军人可以通过农业银行网点柜台、自助机具、掌上银行等渠道自助用信、随借随还。
附件:《中国农业银行龙里县支行“退役军人创业e贷”资料清单》
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明 ;
1、居民户口本 ;
2、结婚证或者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姻证明;
3、个人中国农业银行卡 ;
4、营业执照(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军人致富带头人创业情况说明);
5、资产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购房合同)或村委会出具的房产证明、车辆行驶证等 ;
6、近半年的银行流水;
7、个人征信记录(个人先行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查询);
咨询服务
1、农行龙里县支行:
朱经理--18385589516
史振学--18685313053
2、龙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蒋玉龙--13985788086
张 秀--1508610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