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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下属登记机构(龙里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转移(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登记机构将按程序为申请人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里县冠山街道体育路外滩广场(龙里县人民法院对面)龙里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
联系方式:0854-4974042
序号 | 权利人 (受让方) | 义务人 (转让方)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单位:㎡)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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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青荣、安友元 | 李楚熙、安友元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龙里县谷脚镇贵龙社区中铁大道1号贵州国际旅游体育休闲度假中心白晶谷42组团商业风情街4层149号 | 土地:19 房屋:45.19 | 商业服务 |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龙里县谷脚镇贵龙社区中铁大道1号贵州国际旅游体育休闲度假中心白晶谷42组团商业风情街2层196号 | 土地:15.75 房屋:37.46 | 商业服务 |
公告单位:龙里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