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名称:黔南州生态环境局龙里分局
二、联系电话:0854-5633184
三、邮 箱:gzllhbj@sina.com
四、邮 编:551200
五、办公地点:龙里县环北路综治中心9楼
六、通讯地址:龙里县环北路综治中心9楼
七、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事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群团、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议提案办理、机关党建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落实生态环境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协助州生态环境局做好全州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按规定协助州生态环境局承担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源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所在县生态环境輿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
污染防治科。负责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协助做好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负责入河、湖、水库排污口的排查、审批及监督管理、监测和清理整顿工作;负责水功能区划的编制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大气、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落实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按规定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管理及出口、固体废物进口、有毒化学品进出口、新化学物质等环境管理制度。协助起草自然生态保护规划,开展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配合做好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和其他行政许可事项。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辐射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源安全、放射性废物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执法监督科。参与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及机关规范性文件,组织落实中央、省、州、县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织协调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监督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标准的执行;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听证、普法宣传等工作;联系法律顾问相关工作;负责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负责本辖区流域日常环境监管;指导综合执法业务,配合开展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执法和生态保护监督执法检查活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纠纷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及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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