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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2-01-18 17:25 字体:[]

一、部门名称: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办公电话:0854-5632599

三、邮    箱:ll_rsj@126.com

四、通讯地址:龙里县草原路7号安置房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办公地点龙里县草原路7号安置房一、二、三楼

六、邮    编551200

七、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八、负责人姓名:刘红梅,联系电话:0854-5632599

九、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确保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全县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援助政策;落实职业资格制度、政策,建立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职业培训;承担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创业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乡土人才的培训工作。

(四)指导、监督、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工作;指导和监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的工伤认定工作和参保人员正常退休审批、提前退休审核上报工作。

(五)负责全县就业专项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测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方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督促落实非法使用童工、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做好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不断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审核推荐上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参加技术等级考评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及政策性安置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事业及企业单位人才资源的综合统计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政策;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负责机关事业及企业单位工资福利方面的综合统计上报工作。

(九)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考核、奖惩、晋级、教育培训等工作。

(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涉及的信访。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二)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责调整情况。

1. 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

2. 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职责划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3. 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划入县医疗保障局。

4. 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刘红梅同志主持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及党风廉政(含班子及队伍建设)、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联系电话:0854-5632599

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吉友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主抓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监控和基金年度收支预算决算管理、社保稽核、工伤认定等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信访及群众工作、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负责联系电话:0854-5630161

分管社会保险科。

联系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社会保险事业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秀明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政工人事人才(干部教育培训、队伍建设)、项目建设、装备财务、后勤保障、信息化建设管理、宣传文化、信息调研、精神文明、政务公开、双拥、保密、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关心下一代、老干部、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档案管理等工作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和维稳、信访工作意识形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联系电话:0854-5631967

分管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系人社综合服务中心

副局长何定昌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就业创业、政策研究、资金基金监督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维稳、信访工作负责

分管就业促进科、政策法规科

联系就业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就业局局长付霞同志协助何定昌副局长工作,主持就业局全面工作就业局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维稳、信访工作负责联系电话:0854-5632496

劳动监察大队队长朱蔚杰同志协助周吉友副局长工作,主持劳动监察大队全面工作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黔南12345人社领域工作劳动监察大队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维稳、信访工作负责联系电话:0854-5633796

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叶菲同志协助周吉友副局长工作主持社会保险事业局全面工作社会保险事业局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维稳、信访工作负责联系电话:0854-5637882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钱燕同志协助周吉友副局长工作主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面工作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维稳、信访工作负责联系电话:0854-5621538

十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党建、宣传、文秘、会务、机要、保密、信息化建设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科室负责人:蒋国杨;联系电话:0854-5632599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人力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政策。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负责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考核、奖惩、晋级、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及政策性安置等工作;负责指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承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职责,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管理、岗位聘用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管理;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职称认定、职称聘任工作。负责全县工勤人员的管理,审核推荐上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参加技术等级考评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的审核、转移工作;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工资调整、工资变动审批工作;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认定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制度;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退休、退职和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次性抚恤金、遗属补助审批工作;承担工资信息统计管理工作。(科室负责人:韦意阔;联系电话:0854-5631967

(三)社会保险科负责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否依据法规、政策和规章征收社会保险费及核发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情况实施检查;负责认定有关机构承办社会保险和补充社会保险的资格;负责宣传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规、政策和规章;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和发放进行复核和监督检查;拟订社会保险工作规划;拟订社会保险统筹方案和个人账户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登记鉴定管理办法及劳动鉴定机构管理办法;负责全县用人单位的劳动力鉴定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政策;指导、监督、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工作;执行参保职工退休政策,审核、办理参保职工养老金领取资格手续;负责参保人员工龄认定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的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全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科室负责人:罗键;联系电话:0854-5630161

(四)政策法规科(基金监督科、监察科、调解仲裁室、信访办公室)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开展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力资源需求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预测分析;承担统计综合管理与分析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解释、答复等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负责拟订和监督执行本 部门各项规章制度。拟订社会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及业务专项经费监督制度,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及业务专项经费的使用;组织实施内部审计规划和内部审计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建立并管理监督基金系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基金管理案件;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政策。依法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专项检查;督办重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案件;负责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维权工作;负责劳动合同管理;监督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业、企业人员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监督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规定;负责开展企业劳动诚信建设工作;负责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的管理,参与处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突发事件;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听证会工作;负责处理劳动维权有关的信访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协调指导;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负责仲裁员的管理、培训等工作;指导全县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负责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聘用合同鉴证工作。参与处理集体上访、罢工等突发事件;负责接待、登记、受理、交办、转送、督办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信访事项。

(科室负责人:蒋正秀;联系电话:0854-5632131

(五)就业促进科统筹全县促进就业创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职业能力建设、农民工工作。参与拟订全县促进就业创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拟订全县就业创业政策;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指导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创业就业的指导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 等群体就业创业工作;指导农民工工作;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 服务信息管理;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激励政策;负责审批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机构工作;负责对职业中介服务的指导和检查工作。(科室负责人:叶文迪;联系电话:0854-5632496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领导职数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