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4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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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4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1-02-22 16:10 字体:[]

梁正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城中被国家征占土地进行统计管理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国家征占土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建议情况

(一)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国家征占土地进行统计管理,做到心中有数。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目前我局已将你所提议的事项列入我县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的工作范畴。

(二)综合行政主管部门加大违法、违章的打击力度,起到震慑作用。截止9月20日,全县累计拆除违法建筑195户,拆除面积21678平方米。其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包括冠山街道办事处辖区)拆除43户,拆除面积8795平方米;龙山镇拆除71户,拆除面积6020平方米;谷脚镇拆除24户,拆除面积3620平方米;醒狮镇拆除11户,拆除面积2046平方米;洗马镇拆除22户,拆除面积2135平方米;湾滩河镇拆除18户,拆除面积1222平方米。

(三)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将已被征占的土地收回来,进行有效管理,以防国有资产被慢慢吞噬。按照有关规定,我县三调数据已通过省三调办核查,对已确定为建设用地纳入台帐管理,同时明确建设用地监管主体,确保不被乱占乱用,为下步城市建设和开发的得到有效的利用。目前,我县三调成果已提请至国家三调办核查。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做好2021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编制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同时将结合第三次土地调成果,对县城中建设用地进行细化分类并结合城市规划积极盘活存量用地,提高闲置的土地的利用率。

(二)继续加大对违法违章建筑的打击力度。继续加强巡查力度,对发现的违建快速反应、快速处理,及时予以拆除,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严控新增。继续保持对棚改区的大力巡查,坚决扼制拆迁区域偷建抢建违建之风。

(三)根据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将采取以下三点进行分类处措。一是明确征收主体,签订使用协议,对未征收地块进一步明确征收主体,以征收主体作为征收地块的监管单位。二是建立管理台账,根据三调成果对确定为建设用地的纳入台账进行管理,对县城已征收的土地建立征收土地台帐。三是明确执法权限,区分获省政府批准征地或县政府批准征地,分别进行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