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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审计局2017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龙府办函〔2018〕2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及《贵州省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积极依法履行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并将信息公开与依法审计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相结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一)抓好抓实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领导班子对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
2017年,结合我局实际,将原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归类和细化,进一步科学规范信息分类,明确了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范围,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对发布的审计信息进行了解读;完善了信息的内容,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公信力和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龙里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条,分别为县本级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县审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县审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县审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县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
三、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未发生依公众申请公开信息、应公开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四、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现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对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等问题。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逐步将审计结果对外公开,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龙里县审计局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