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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龙里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jsyzhmwy.com/)。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龙里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贵州省龙里县冠山街道办事处铁龙路22号,邮编:551200,电话:0854-5631952 )。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19年,我局结合工作职责,认真对照梳理《条例》第20条和21条规定的信息公开总计271条。
(二)依申请公开。坚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紧密结合农业工作实际情况,不断将农业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结合,加大了公开力度,重点对移民的法规政策、项目进度、资金监管、工作方法、工作成效等事项进行全面公开,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的同时,狠抓了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保证了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全面、程序符合规定,确保了政务公开实效和质量。
(三)政府信息管理。明确了各股室、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四)平台建设。我局在贵州政务服务网、龙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外,还通过单位微信公众号、办公群等渠道对各类信息进行公示。
(五)监督保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20 | 256 | 25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15 | 15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不及时。一是不能实时收集文稿。网上政务信息公开,需要实时采集文章稿件,但因农业农村工作主要是在乡镇基层一线,导致负责信息公开人员不能及时采集信息。二是部分信息出现漏登情况。我局站所太多,开展工作情况未能及时传给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导致信息漏登。
2.宣传载体落后。在新形势下如何结合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甚至APP等新媒体或新方式进行政务公开方面研究不多、创新更少,致使群众获取政务信息渠道不畅,有些已公开的事项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不能让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的农业农村动态。
改进情况
1.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以及对单位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让工作人员熟悉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流程和重要性,让工作人员将要公开的信息及时传递给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同事进行公开。
2.探索信息公开新方式。探索在新形势下如何结合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甚至APP等新方式进行政务公开。
龙里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