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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龙里县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龙里县人民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jsyzhmwy.com/)。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龙里县司法局联系(地址:龙里县环北路群工中心8楼,邮编:551200,电话:0854--5631631)。
一、总体情况
龙里县司法局2019年度公开情况:行政事业型收费案件370件公证案件,相比2018年增加35件;政府集中采购3件,涉及金额1863435.12元;行政复议案件共计3件,其中结果纠正2件,其他结果1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5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65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25条;面向公众开放会议次数6次,达30余人;参加局办培训班1次,涉及2人。
(一)主动公开。在对外公开方面,按照依法、全面、真实原则,主动、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主动把与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密切相关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政务信息、财务信息进行公开。在对内公开方面,突出把工作决策、干部调动、人事任免、评先评优等都及时进行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于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必须提供:(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并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内容分别作出答复,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2019年度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机构改革后及时根据人员变动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专门的负责人员,明确责任分工,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经常检查、督促和指导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确保负责政务公开的科室能认真做好日常工作,及时更新政务信息。从组织上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健康开展。
二是建立健全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严格遵循“谁发布谁审查”、“事前审查”和依法公开的原则,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发布政务信息。严格执行县政务公开网站的信息审核发布实行“三级负责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已发布信息,
(四)平台建设。一是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规范答复程序和答复时限。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二是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灵活、便捷、快速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以及办事服务工作,同时严格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按时更新发布信息切实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五)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进行监督管理,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登记、审核、答复、归档等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70 | 增加35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1863435.1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2 | 1 | 0 | 3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健全。二是政务公开信息的内容不全面、不规范;三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四是政务公开形式较单一;五是干部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积极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切实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加强人员配备,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专人负责。
(三)创新工作形式,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完善普法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公开方式,加强网络问政,通过发布政务信息、与公众互动交流,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
附件2:贵州省龙里县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