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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遗址挖掘保护开发利用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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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实施中央、省、州关于抢救、保护、传承、开发、建设和利用红色文化资源和发展红色旅游的文件精神,充分挖掘和开发利用龙里县以长征文化为代表的革命历史文化资源,抓住发展红色旅游的机遇,加快把龙里县建设成为黔中红色旅游目的地,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17年由文旅局牵头、县档案史志局等单位配合实施长征文化遗址文物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内容主要是为重要遗址建立纪念性的标志,新建部分重要遗址纪念设施,明确公布部分重要遗址作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2017年实施保护的长征文化遗址有“清水江红军渡口”“宋家渡、姜家渡红军渡口”“倪儿关红军战斗遗址”“王关、混子场红军集结地”等,已树立碑记6块

2018年下半年,社情民意反映龙里县“革命遗址挖掘保护开发利用不够”,根据省、州、县有关主管部门安排,县文化、党史部门立即开展了对重要革命遗址挖掘保护开发利用的整改工作。

2010年龙里县根据全国革命遗址普查工作规范,上报龙里县革命遗址共318处,其中第一类“全国革命遗址”10处(全部是红军长征文化遗址)、第二类“贵州省革命遗址”7处(其中剿匪斗争革命遗址6处、解放龙里革命遗址1处)、第三类“其他遗址”1处(抗战文化遗址)。省、州根据龙里县上报的情况,筛选确定10处列入“贵州省重要革命遗址”名录,其中红军长征文化遗址9处、抗战文化遗址1处。

全国革命遗址普查成果统计上报工作结束之后,龙里县在编辑出版《龙里县革命遗址纵览》等党史著作工作中,根据县红色文化资源挖掘保护利用的实际需要,及考虑县革命遗址历史价值和现实影响作用,经进一步调查研究,将县革命遗址分类统计为5类46处。分别是:第一类“红军长征文化遗址”14处、第二类“地下斗争革命遗址”1处、第三类“解放龙里革命遗址”9处、第四类“剿匪斗争革命遗址”14处、第五类“抗战文化遗址”8处。

经复核评估统计,我县革命遗址2010年统计数为3类18处,2018年复核数为5类46处,增加28处。增加的原因是统计上报标准和口径不一,及分类方法有差异。据此,省、州仍核定龙里县“重要革命遗址”10处,其中红军长征文化遗址9处、抗战文化遗址1处。

2018年7月31日,龙里青杠垴红军渡口遗址、龙里播箕桥红军战斗遗址、龙里倪儿关和观音山红军战斗遗址由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多年来,龙里县在革命遗址的保护开发利用上做了一些工作,对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是由于诸多原因,进行革命遗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的工作确实困难较多。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革命遗址遭到破坏,成为地方革命传统文化价值体系日渐衰微的缩影,已威胁到地方文化精神的传承,应该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目前全县革命遗址保护、建设和利用不善,主要是政策失衡、认识偏差、体制不顺、研究及陈展水平低、缺乏规划等几个方面的因素造成的。表现为:一是一批重要的革命遗址缺乏应有的保护,亟待抢救、维修;二是一批革命遗址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和保护开发,不少遗址处于闲置状态,作用没有得到发挥;三是建设力度远远不够。如虽有升格列入省级保护名单的遗址,但多数基本未实施相关实质性功能设施建设。

“19世纪以武力征服世界,20世纪以经济征服世界,21世纪以文化征服世界。”存史资政育人,开发利用红色文化资源,促进经济社会良性发展,其意义重大、大有可为,有鉴于此,龙里县革命遗址挖掘保护开发利用工作应该从以下多个方面作出努力:一是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二是为各遗址建立纪念性的标志,新建部分重要遗址纪念设施,明确公布部分重要遗址作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三是下力抢救、研究、传承、开发、保护、利用红色文化资源,多载体、多形式开发、宣传龙里红色文化;四是多元化、多渠道筹措资金,进行全县革命遗址普查遗址的保护、开发和建设;五是运用报告会、座谈会、知识竞赛、宣讲活动、读书活动等多种形式,推动党史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军营、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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