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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贵州省人防办下发《全省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系统岗位履职“六不让”作风建设“十不准”》通知,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和作风建设作出新规定。
岗位履职“六不让”,即:不让职责范围内的事在我手上延误,不让违背规定的事在我手中办成,不让工作差错在我的战斗岗位出现,不让服务对象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消极腐败现象在我身上发生,不让部门单位形象因我而受到损伤。
作风建设“十不准”,即:不准违背政治纪律,口无遮拦;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准搞自由主义,损害团结统一;不准纪律松弛,作风散漫;不准慵懒无为,消极怠工;不准拈轻怕重,推诿塞责;不准玩花架子,冷硬横推拖;不准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准铺张浪费,违规违纪;不准泄露秘密,危害安全。
通知指出,制定“六不让”“十不准”,旨在让人防(交通战备)系统干部职工养成行为规范,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干部职工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通知强调,“六不让”“十不准”是“高压线”,立下这些规矩,就是要让触碰者知敬畏,被“电”击;“六不让”“十不准”是“保险杠”,要善用这些“保险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抵御威逼利诱、行为知止;“六不让”“十不准”是“加速器”,要把这些规定作为提升素质、促进工作的有力武器,使其成为全省人防(交通战备)系统干部职工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通知明确,对违反“六不让”“十不准”的干部职工,将由机关纪委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机关纪委将定期不定期对处室、事业单位工作纪律、精神风貌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做好廉政档案记载,实行动态考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