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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1520620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1-06-11 13:55:51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 |
根据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2015)龙协执字第24-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龙协执字第24-1号《执行裁定书》生效法律文书及余庆龙、靳新国等权利人的申请,我局下属登记机构龙里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拟依据法律文书将龙里县冠山街道光明社区草原路安置小区1单元4层1号、1单元5层1号、1单元6层1号处的房屋办理转移登记。因无法收回龙房权证龙山镇字第131129003、131129004、131129005号《房屋所有权证》,我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公告,声明龙房权证龙山镇字第131129003、131129004、131129005号《房屋所有权证》证书作废。
联系方式:0854-4974042
公告单位:龙里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