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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564193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1-03-08 14:13:52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购房人梁仕敏、郑仕学在贵州海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房1套,房屋坐落:龙里县冠山街道三林路贵州龙里水桥养生度假中心商住楼3号楼15层4号。梁仕敏、郑仕学因保管不慎将《不动产登记证明》〔黔(2017)龙里县不动产证明第0004439号〕遗失。梁仕敏、郑仕学申请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因无法收回证明,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公告,声明黔(2017)龙里县不动产证明第0004439号证明作废。
联系方式:0854-4974042
公告单位:龙里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