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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9-621238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9-10-14 16:03:27
文  号: 龙府办发〔2019〕48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里县残疾人联合会组织专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里县残疾人联合会组织专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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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冠山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龙里县残疾人联合会组织专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925


龙里县残疾人联合会

组织专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基层残联组织专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发〔201926号)、《贵州省残联关于转发中国残联〈基层残联组织专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残联发〔201922号)精神,为扎实抓好我县残联组织专项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基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更好履行残疾人联合会“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进一步加强党对基层残疾人联合会工作的领导,以提升精准化服务水平、扩大服务联系覆盖面为目标,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推进基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增强残疾人联合会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好地联系和服务广大残疾人,把广大残疾人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和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具体措施

(一)扩展组织的代表面,充分发挥组织效能

1增强县残疾人联合会代表性

1)县残疾人联合会领导职数设置为3名,分别为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

2)在县残疾人联合会设立党组,切实加强党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

3)在县残疾人联合会下一届换届时,进一步提高县残疾人联合会代表大会代表和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亲友比例和基层一线人员比例。

4)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残疾人干部配备要求,在配齐配强县残疾人联合会干部的同时配备1-2名残疾人干部。

5)强化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职能。严格按照“两要点两清单”要求,负责全县残疾人工作规划、组织人事、机关党建、办文办会、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意识形态、后勤服务等日常工作。

6)强化县残疾人专门协会职责职能,支持专门协会开展工作,配备专门协会专职委员,在县残疾人联合会设立办公场所挂牌办公,工作经费纳入基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建设费预算范围。

7)深入开展助残志愿活动,大力培育助残社会公益组织,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2. 增强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代表性

1)强化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和专职理事长、专职委员职能职责。原镇(街道)配备的专职委员数不变。

2)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除在政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外,还要设立办公室,将残疾人相关档案资料归档管理,将本镇(街道)残疾人基本信息及相关工作制度更新上墙,进一步巩固和加强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规范化建设。

3)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要广泛吸纳更多的优秀残疾人及亲友、助残志愿者等参与工作,增强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代表性。

4)县残疾人联合会和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积极为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和残疾人联合会专职委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给予经费保障,建立基本工作职责和制度。

5)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要依托镇(街道)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温馨家园”“阳光之家”“福乐家园”“残疾人之家”等,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3. 增强村社区残协代表性

1)继续跟踪落实村(社区)残协主席由“两委”班子成员担任的要求(原则上由村/居委主任担任),每届任期与村(居)委会任期同步。

2)村(社区)残协日常工作由选聘的专职委员负责,同时要广泛吸纳优秀残疾人及亲友、助残志愿者等参与残协工作。

3)在村(居)委会设立办公场所,加强村(社区)残协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需求调查、入户走访、志愿服务、信访接待、咨询服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

4)村“两委”要为村(社区)残协创造满足工作需要的基本工作条件,村(社区)残协要依托本地公共服务设施为残疾人做好服务。

4. 在残疾人集中区域设置残疾人小组

1)在县康宁医院设置精神残疾人小组,适时组织开展一些力所能及的服务和活动。

2)在县移民安置点设立残疾人康复站,配备办公场地及办公设备,明确站长、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统一悬挂标识牌及规章制度,为残疾人享有均等化公共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3)在移民安置点、居民小区、自然村中残疾人数量超过5人以上的,设置的残疾人小组,选配热心于残疾人事业的同志兼任联络员,按照属地原则由村(社区)残协给予工作指导。设置的残疾人小组要广泛吸纳残疾人及亲友、助残志愿者等参加,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县残疾人联合会或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扩充队伍的来源面,提高队伍履职能力

1充实队伍力量

1)县残疾人联合会领导班子采取“专兼挂”方式,在配备专职理事长、副理事长基础上,每年从县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中选配1-2名兼职副理事长,从条件成熟的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中轮流选派1-2名优秀的理事长到县残疾人联合会进行跟班学习,同时挂任副理事长,提高业务能力,加强工作力量。兼职副理事长主要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重大活动开展等工作。挂职副理事长在挂职锻炼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直接在县残疾人联合会参加工作。

2)加强县残疾人专门协会、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和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队伍建设,调整队伍结构,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业务培训,完善考核制度,提高专职委员综合素质。对年终考核合格的镇、村专职委员每月给予工资200元。在胜任工作的前提下优先选配残疾人担任专职委员。在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设立兼职委员1-2名,配合专职委员开展工作,壮大基层残疾人联合会工作力量。

3)改善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和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的工作条件和相关待遇,镇(街道)残联专职委员工资纳入镇(街道)财政预算;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每月工资纳入县财政预算,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4)坚持绩效评估和残疾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专职委员进行考核,实行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方式。每年对能够胜任残疾人工作且工作责任心强的专职委员经考核合格后继续使用并发放工资。对不能胜任残疾人工作且考核不合格的专职委员及时解除并停发工资。

5)提高残疾人联合会(残协)专职委员“互联网+”及移动终端应用能力,让现代科技成为残疾人工作者提供服务的得力助手和残疾人获取服务的无障碍渠道。

6)加快社会动员能力建设,更加注重运用社会化方式推动残疾人工作,引导、凝聚爱心人士、助残志愿者、社会组织、公益组织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2. 加强教育培训

1)提请县委组织部将县、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干部纳入全县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强残疾人干部选拔培训,提高残疾人联合会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文化体育等服务领域专业人才建设纳入全县专业人才队伍教育培养体系,提升专业化素质。

2)县残疾人联合会要加大基层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联合会(残协) 专职委员教育培训力度,充分发挥“专职委员在线培训平台”作用,加强专职委员培训,努力提高其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掌握残疾人工作基本知识和技能,熟练运用社会化工作方法,提高队伍履行岗位职责、整合动员社会资源、联系服务残疾人的能力。

3. 转变工作作风

全县各级残疾人组织及残疾人工作者要时刻牢记为残疾人服务的初心,主动担当残疾人事业改革发展的使命,认真落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走进基层、转变作风、改进工作”专项改革方案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1)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为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对于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孤残重残、多重残疾等特殊困难残疾人给予特别关爱,把上门服务作为服务残疾人和开展工作的常态,开展经常性的入户走访,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传递到残疾人兄弟姐妹中。

2)抓好残疾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各级残疾人组织要和残疾人建立起真挚的感情,尊重关爱每一位残疾人,与残疾人朋友绞在一起、融在一起,宣传正能量,传递好声音,把党和政府关于残疾人的各类优先优惠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鼓励残疾人朋友自强不息、顽强拼搏,主动融入社会主义大家庭,争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创造者。

3)要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恪守“人道、廉洁”职业道德,做到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确保残疾人工作者为民、务实、清廉。

4)要养成求真务实、担当作为、改革创新的良好作风,发扬残疾人工作者扶残助困光荣传统,充分调动残疾人工作者努力为残疾人服务和积极担当作为的工作热情。

(三)扩大联系的覆盖面,努力掌握残疾人整体状况

1. 在动态了解持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的基础上,逐步了解尚未持证但有服务需求的残疾人基本情况,进一步扩大联系和服务的覆盖面。

2. 逐步推动政策解读、服务咨询等工作向尚未持证残疾人延伸,努力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3. 县残疾人联合会各专门协会及其专职委员要充分发挥贴近本类别残疾人的优势,在广泛联系本类别残疾人特别是在了解尚未持证的本类别残疾人基本情况方面发挥联络联系作用。

(四)提升服务精准化水平,努力满足残疾人服务需求

1. 精准识别。全县各级残疾人组织和县鉴定机构要精准做好残疾人证核发工作,落实“科学规范、精简高效、优化流程、明细权责”要求,各鉴定机构要设置“残疾鉴定绿色通道”,为残疾人鉴定办证提供便利,杜绝“人情证”“关系证”。要准确掌握持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按照上级残疾人联合会统一部署,及时更新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库。逐步了解因各种原因尚未持证的残疾人状况,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主动宣传惠残政策,为残疾人办证提供更好服务。

2. 精准制案。各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要根据了解掌握的每名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服务需求,开展服务需求评估、提出服务对接路径、研究服务监督举措,制定具体解决方案,对贫困、重度和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努力做到“一人一案”。

3. 精准服务。将残疾人需求积极纳入当地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与政府、社会、残疾人联合会等提供的服务进行精准对接,把党和政府的惠残政策、助残举措落实到每一位残疾人身上;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居家照料、维权、文化、体育和家庭无障碍改造等各项与残疾人民生密切相关的工作,要提标扩面,积极探索因人制策、精准施策有效途径和办法,提高服务精准化、精细化水平;积极推行“网上办理”“马上办”“最多跑一次”等工作方式,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为残疾人开展高效务实的精准化服务。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县残疾人联合会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基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专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精神和省、州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基层残疾人联合会专项改革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龙里县残疾人联合会组织专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讨论稿)》按程序送审行文。

(二)实施阶段

全面实施并完成《龙里县残疾人联合会组织专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改革任务和工作措施。

(三)总结阶段

县残疾人联合会要及时督促并收集汇总专项改革完成情况,于1010日前形成专项改革试点工作书面总结上报州残疾人联合会。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县残疾人联合会和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要充分认识做好基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的重要意义,县残疾人联合会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将其纳入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工作之中,提高站位,加强领导,统筹谋划,上下联动,因地制宜,创新联系服务残疾人的载体和方式,稳妥有序推进专项改革试点工作。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要及时向当地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汇报,求得当地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重视和支持,有力有序推动基层残疾人联合会专项改革试点工作。

(二)重心下移,资源下沉

县残疾人联合会要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坚持工作重心下移、配置资源下沉,为基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创新创造条件,提供更多服务资源、业务指导和相关支持与帮助。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要主动作为,积极争取,按照全县基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抓好自身改革和村(社区)残疾人协会改革创新工作。

(三)做好试点,稳步推进

省、州残疾人联合会将我县明确为开展基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专项改革试点工作县,县残疾人联合会要结合本县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启动实施。1010日前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向州残疾人联合会反馈成功做法和遇到的困难问题。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要及时向县残疾人联合会反馈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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