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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463477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1-02-22 15:43:42 | |
文 号: | 龙公议复〔2020〕3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3号建议的答复 |
袁国义、张群、黄昌琴、罗治涛、张顺洪、王光先、韦泽伦、朱流林、杨光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农村非法营运车辆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我局已按照相关要求制定整治农村非法营运车辆方案,并联合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重点整治镇、村之间“黑面的”、农用运输车、拖拉机、三轮车违法载客营运等违法行为;二是结合我局所队和一“大交管”模式,成立各镇办辖区交警中队,将辖区派出所警力和交警警力融合,严厉查处无牌无照或报废车辆从事接送学生的现象,切实加强对农村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