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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4096341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1-12-10 18:25:26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2021年11月份城乡低保工作 |
一、城乡低保
(一)保障标准
2021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达到4308元/年/人,城市低保标准达到625元/月/人。每月按照提标后的城乡低保标准足额发放低保金
(二)农村低保
11月份全县农村低保2501户5623人,其中:动态调整取消不符合条件农村低保18户29人,新增农村低保9户30人,享受特殊增发3978人11月份发放农村低保金147.89万元,其中残疾人特殊增发8.98万元;1-11月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 1548.4万元。
(三)城市低保
11月份全县城市低保431户843人,其中:动态调整取消不符合条件城市低保3户5人,新增城市低保3户4人,享受特殊增发658人。11月份发放城市低保金36.6662万元,其中残疾人特殊增发2.9118万元;1-11月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447.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