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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2385541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1-08-19 17:18:32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2021年7月份社会救助工作 |
一、城乡低保
(一)保障标准
2021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达到4308元/年/人,增幅5.5%,城市低保标准达到625元/月/人,增幅5.9%。每月按照提标后的城乡低保标准足额发放低保金
(二)农村低保
7月份全县农村低保2523户5634人,其中:动态调整取消不符合条件农村低保7户18人,新增农村低保6户11人,享受特殊增发3988人7月份发放农村低保金148.1万元,其中残疾人特殊增发8.65万元;1-7月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 1082.6万元。
(三)城市低保
7月份全县城市低保436户846人,其中:动态调整取消不符合条件城市低保3户4人,新增城市低保3户3人,享受特殊增发669人。6月份发放城市低保金36.97万元,其中残疾人特殊增发2.68万元;1-7月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299.59万元。
二、特困供养
2021年特困供养标准提高到938元/月。7月份全县特困供养对象793户839人,其中:因死亡特困供养对象2户2人,新增符合条件特困供养对象3户3人,发放特困供养金78.69万元;1-7月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539.26万元。
开展2021年敬老院春节慰问,按300元/人标准为全县敬老院集中供养146名特困人员送去慰问金共计4.38万元。
临时救助
(一)1-7月累计临时救助困难群众726人次,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共计125.73万元,其中:7月份临时救助困难群众83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9.67万元。
(二)1-7月“救急难”救助58人次,累计发放“救急难”救助资金50.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