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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2466769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1-08-26 09:45:57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龙里县财政局2021年会计监督检查公示 |
根据《黔南州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南财办〔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局组织开展2021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实施检查,以充实监督力量,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检查对象
龙里县湾滩河镇人民政府、 龙里县人民政府冠山街道办事处、龙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州腾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贵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兴园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自财政检查通知书下发之日开始,至2021年10月28日前结束。
四、检查依据
根据《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贵州省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黔国资通法规〔2019〕158 号)、《黔南州州管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黔南党办发〔2016〕16号)、《龙里县县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龙办发〔2017〕29号)及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检查内容
一是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会计管理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二是单位各项收入的取得是否合规,有无虚增、隐匿收入或是截留、坐支、挪用等情况;三是所发生的各项支出、费用是否全部入账,是否存在随意扩大支出范围、提高支出标准等现象;四是预决算编制内容是否真实完整,预算执行是否合法合规,预算调整和追加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预算编制之外的收支项目;五是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账务处理是否合规;六是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七是财政专项资金是否存在骗取、套取或挤占、挪用、截留、擅自改变用途的行为。项目是否发挥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实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八是政府投融资平台是否存在虚构收入、利用政府信用违规举债、名股实债、循环注资、少计提资产减值或者折旧等行为。如发现重大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相关单位。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龙里县壹中心办公大楼龙里县财政局805办公室
联 系 人:岳艳臣、谈 菁
联系电话:0854-5638655
龙里县财政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