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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土地开发中心依据《中共龙里县委关于印发<龙里县县级机构改革有关事业单位规范调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党发〔2019〕19号),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龙里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1年11月3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龙里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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