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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阶段 | 政策层面 | 资助项目名称 | 资助标准 | 开始执行时间 | 资助对象及资助范围 | 办理程序 | 备注 |
学前教育阶段 | 省级 | 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 | 600元/生·年 | 2017年春季学期 | 农村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和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并取得办园资格的农村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实施农村学前营养改善计划 | 不需要学生申请,不发放现金,由学校集中统一开餐。 | |
中央 | 学前教育幼儿奖补资金 | 500元/生·年 | 2012年春季学期 | 对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500元/生.年标准给予保育教育费和幼儿生活费资助,其中建档立卡家庭幼儿,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幼儿、农村低保家庭幼儿、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幼儿、农村计生家庭幼儿、复原退伍军人家庭幼儿优先享受资助 | 县教育局根据中央、省级奖补资金数,将名额分配到各个学校,由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后,集中现金发放 | 中央、省级奖补资金 | |
义务教育阶段 | 中央 |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 800元/生·年 | 2012年春季学期 | 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 | 不需要学生申请,不发放现金,由学校集中统一开餐。 | |
中央 |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 小学: 寄宿:1000元/生·年 非寄宿:500元/生·年 初中: 寄宿:1250元/生·年 非寄宿:625元/生·年 | 寄宿:2007年春季学期 非寄宿:2019年秋季学期 | 寄宿: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重点补助对象为寄宿生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残疾人员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城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农村留守少年儿童、因病致贫家庭学生、因灾返贫家庭学生、父母双农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困难企业或下岗职工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单亲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父母无固定职业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复员退伍军人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等。对少数民族、移民地区经济困难家庭学生优先进行资助。 非寄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 | 由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经过评议、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资金发放,统一在学校就餐。 | ||
普通高中学生 | 中央 | 国家助学金 | 2000元/生·年 | 2010年秋季学期 | 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其中建档立卡户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资助。 | 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按学年评审,分上下学期将资金汇入学生银行卡。 | |
中央 | 国家免学费 | 龙里中学1600元/生.年 龙里985高中760元/生.年 | 2016年秋季学期 | 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建档立卡户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含孤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每学期开学时由学校直接为以上四类学生减免学费入学 | 需提供相关资料向学校申请,开学时学校直接为学生免除学费。 | ||
省级 | 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 1900元/生.年(含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免(补助)住校费500元) | 2015年秋季学期 | 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我省农村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其中省内学校就读的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开学时直接为学生免(补助)教科书费、住校费,扶贫专项助学金分上下学期汇入学生银行卡;省外就读的学生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资金通过涉农补贴“一折通”一次性汇入学生银行卡。 | 需要学生提出申请,省内学生向就读学校申请,学校直接免除教科书费和住宿费,专项助学金打入学生银行卡内;省外就读的学生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资金通过涉农补贴“一折通”一次性发放。 | ||
中职学生 | 中央 |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 | 2000元/生·年 | 2009年秋季学期 | 在我省就读的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包括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且具有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不分户籍和专业,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 | 需在就读学校申请、开学时学校直接为学生免除学费。 | |
中央 |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 2000元/生·年 | 2007年秋季学期 |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的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籍或户籍属集中连片特困县的所有一、二年级农村学生, | 学生向就读学校申请,资金通过中职资助卡按月发放。 | ||
省级 | 中等职业学校精准扶贫 | 1900元/生.年(含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免(补助)住校费500元) | 2015年秋季学期 | 在中职学校就读一、二年级,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我省农村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900元,其中省内学校就读的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开学时直接为学生免(补助)教科书费、住校费,扶贫专项助学金分上下学期汇入学生银行卡;省外就读的学生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资金通过涉农补贴“一折通”一次性汇入学生银行卡。 | 需要学生提出申请,省内学生向就读学校申请,学校直接免除教科书费和住宿费,专项助学金打入学生资助卡内;省外就读的学生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资金通过涉农补贴“一折通”一次性发放。 | ||
普通高校学生 | 省级 | 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 本科4830元/生.年; 专科4500元/生.年 | 2015年秋季学期 | 具有正式学籍就读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的我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贫困户子女。其中省内学校就读的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开学时直接为学生免(补助)学费,扶贫专项金分上下学期汇入学生银行卡;省外就读的学生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资金通过涉农补贴“一折通”一次性汇入学生银行卡。 | 需要学生提出申请,其中省内学校就读的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开学时直接为学生免(补助)学费,扶贫专项金分上下学期汇入学生银行卡;省外就读的学生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资金通过涉农补贴“一折通”一次性汇入学生银行卡。 | |
生源地助学贷款 | 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且为100的整数倍 | 2009年秋季学期 | 本县户籍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在校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且为100的整数倍,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做生活费。 | 学生通过网上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及办理。 | |||
国家助学金 | 本专科:人均3300元/生.年 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年 博士研究生:13000元/生.年 | 本专科: 2007年秋季学期 研究生: 2013年秋季学期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向就读学校申请,递交申请表,学校评审发放。 | |||
龙里县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854--5636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