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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里县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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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冠山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龙里县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31

                               

 

 

 

龙里县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  (试行)

 

根据《贵州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黔府办函〔2017166号)和《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17115号)和相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进一步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服务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立足我县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坚持公益、创新机制,资源下沉、提升能力,便民惠民、群众受益”的原则,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不断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提高医疗资源总体配置效率和利用率,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动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逐步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2017年底,我县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全面启动多形式、多类型的医联体建设。2018年全面推开医共体建设,推行对人、财、物统一管理模式下的紧密型医联体,引导医联体内部初步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明显加强,诊疗量占比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到2020年,医联体建设全面推进,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参与医联体,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建立,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初步建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二、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模式

根据我县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医疗机构地域分布、功能定位、服务能力、业务关系、合作意愿和群众需求等因素,积极发挥东部发达地区和省内对口帮扶医疗机构以及社会各级各类医疗资源作用,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按照我县行政区域规划逐级组建医联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流动。

(一)组建医疗共同体

加快推进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为龙头的县镇一体化管理,以镇带村,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龙头作用,形成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构建三级联动的医疗共同体。

(二)组建专科联盟

根据县级医疗机构优势专科资源,全县医疗机构特色专科技术力量为支撑,以专科协作为纽带,组建区域间若干特色专科联盟,形成补位发展模式,重点提升重大疾病救治能力。

(三)积极建设远程医疗协作网

大力推进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积极配合州卫计委建立全州统一的州、县、镇三级远程会诊网络,各种医联体内的远程会诊实现全覆盖。

(四)提升对口支援服务内涵

根据省、州卫计委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要求,结合东部发达地区及省、州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我县医疗机构的工作契机,建立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借支援医院通过派驻管理团队和专家团队,重点帮扶提升我县各级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三、完善医联体内部分工协作机制

(一)完善组织管理和协作制度

鼓励建设紧密型医联体,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统一的管理委员会,探索在医院层面成立理事会。通过制定医联体章程,明确管委会、理事会、医疗机构等相关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等制度,统筹医联体内资源配置与整合,提高管理效率。其他类型医联体可参照紧密型医联体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也可在机构性质、隶属关系、资产归属、人员身份、财政投入等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以管理和技术合作为主,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建立精简高效的管理机制,促进医联体内的业务协同、分级诊疗。经县卫计局审批后报州卫计委备案,医联体成员单位可在保留其原有名称的同时,按照医联体组建形式加挂牌子,此名称不作为第二名称进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二)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

医联体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分配机制,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按照《黔南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和《黔南州区域卫生规划(2016年—2020年)》等有关要求,完善权责一致的引导机制,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供给责任,强调居民个人健康责任,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形成有效的“责任共同体”。二级医院降低一般门诊就诊量,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的诊疗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当地群众就医需求,加强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三)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重点,在医联体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2017年将所有贫困人口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免费签约服务费主要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担,以户为单位答约、按签约人数计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照人均5元标准补助,医保基金按照人均 3元标准补助,通过一般诊疗费实现,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贯彻执行黔南州新农合统筹政策,2017年起,对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保患者,通过基层签约医师首诊或家庭医生逐级转诊的病人,其发生的合规医药费用,在原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予以补偿。有偿服务费由签约居民个人承担,属于医保项目的列入医保给予报销。实施签约服务的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其相关信息进入医保信息系统管理实施。通过签约服务,鼓励和引导居民在医联体内到基层首诊,开通转诊患者绿色通道,上级医院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对病情稳定、依从性较好、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签约患者,可一次性开具治疗性药物不超过1个月的药量。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可穿戴设备等为签约居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和健康信息收集等服务。

(四)为患者提供连续性诊疗服务

建立医联体内转诊机制,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住院、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及临终关怀等一体化、便利化的连续性服务。

四、促进医联体内部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

鼓励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在保持资产  归属关系、行政隶属关系、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前提下,统筹人员调配、薪酬分配、资源共享等,形成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渠道和机制。完善区域医疗资源整合与共享,促进人、财、物等资源的统一管理和有序流动,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督,促进统一信息平台的建立,形成有效的“管理共同体”。

(一)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

医联体内统筹薪酬分配方案,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报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后,医务人员在内部可有序流动,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鼓励医联体内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派出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担任行政管理和质量管理方面负责人,也可安排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上挂跟班学习,提高基层管理水平。

(二)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合理规划布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扎实推进《黔南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实施方案(2016-2018)》,着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队伍建设、内涵建设,全力构建“15分钟城市社区健康服务圈”和“30分钟乡村健康服务圈”,到2018年,实现县、镇、村三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诊断能力、疾病治疗能力、疾病康复护理能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的全面提升。充分发挥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优质医疗资源集中的优势及技术辐射带动作用,针对区域内疾病谱和群众就医需求,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有效下沉优质医疗资源。

(三)统一信息平台

以县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为支撑,统筹推进医联体内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医联体可共享区域内居民健康信息数据,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建立全县统一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平台,实行转入转出可追溯和动态监管。积极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服务,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提高医疗服务效率。积极发挥远程医疗作用,促进医疗资源贴近城乡基层,进一步完善现行远程医疗收费和支付政策,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

(四)实现区域资源共享

整合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图、B超)、病理诊断及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开放,探索“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服务模式。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推进同级医院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诊断结果互认。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第三方独立影像、检验等机构,整合区域医疗资源,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探索建立医联体内统一药品采购、管理平台,形成医联体内处方流动、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

五、健全医联体建设发展保障机制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

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作用,加大县级投资力度,加快补齐医联体发展短板,推动医联体更好在基层发挥作用。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办医主体责任,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的挂钩机制,加强对医联体建设的统一领导。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享受原渠道财政补助政策。鼓励医联体通过技术资源、人才培养等方式,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并发挥作用。

(二)进一步发挥医保经济杠杆作用

积极探索医疗联合体内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贯彻执行省、州医保政策,合理拉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和省内外三级以上医院间报销水平。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付比例,引导患者有序就诊,推动医联体内部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逐步推开对人、财、物统一管理模式下,纵向合作的医联体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方式。在医联体内根据各自功能任务形成利益分配机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引导医联体内医疗机构主动控制不合理费用。

(三)完善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

医联体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分配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完善与医联体内各自职责相适应的激励措施,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创新医联体内人事管理制度,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职称聘用办法,实行科学评价,拓展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四)建立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机制

强化考核和制度约束,建立与医联体相适应的考核指标体系,转变单纯对业务量的考核模式,重点考核医联体建设成效、技术辐射带动情况、医疗资源下沉情况等,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情况、大型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基层人才结构改善和服务能力提升情况、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履行医保服务协议、医疗机构自主控费情况、社区(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引导主体单位主动帮扶基层,明确医联体主体单位对联合体内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责任,切实发挥引领作用,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并与医院等级评审、临床重点专科评审,以及医务人员绩效工资、进修、晋升等挂钩。

(五)建立医联体备案管理制度

医联体主体单位和其他成员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分别报辖区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主管部门备案。协议内容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对人才培养、学科建设、能力提升、门诊下沉、急慢分治、双向转诊、远程医疗、医技资源共享、利益分配机制等进行约定,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保障落实。医联体合作终止或其他重大变化时,双方应及时报执业登记机关取消备案。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1月底前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推进医联体建设医联体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时间进度。                                  

(二)强化协作部门

县卫计局要加强对医联体建设的监管,明确医联体组织管理和分工协作制度,牵头制定相关技术文件。县发改局要完善医药价格政策,落实分级诊疗差别化定价措施,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县科技局要会同县卫计局,支持国家和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促进医联体发展。县财政局要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县人社局、县卫计局要加强监管,推进医保、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三)强化宣传培训

县卫计局要开展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要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加强对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的宣传,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引导群众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逐步形成有序就医格局。引导群众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逐步形成有序就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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