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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促进我县基础教育均衡、健康发展,继续推进职业教育精准扶贫,根据《州教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全州中职教育招生任务并做好招生工作的通知》(黔南教职发〔2019〕3号)、《黔南州教育局关于2019年全州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黔南教基发〔2019〕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契机,以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坚持“全县统筹、阳光招生、普职协调”的原则,保障适龄青少年充分享有高中阶段教育权利,全面实施民生工程,整体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多样化发展,为实现我县普及高中教育夯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各初级中学要做好初三毕业班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整班移交工作,确保92%以上初三毕业学生进入高中阶段学校;
(二)完成普通高中招生1500人(其中:龙里中学1100人,九八五高级中学400人);
(三)完成中职招生任务930人(其中精准脱贫订单班50人);
(四)确保中考成绩前200名学生有90%以上(其中前50名占92%)就读本县普通高中。
三、招生对象
(一)普通高中招生
1.2019年本县初中应届毕业生(含户口为龙里籍就读外县初中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按照中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2.各初级中学要确保中考成绩500分以上的学生进入本县高中就读比例达92%以上。
(二)龙里中职校招生
1.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愿意就读中职校的学生,可直接注册录取;
2.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填报龙里中职校的学生;
3.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的返乡农民工、城市下岗失业和待业人员、复转军人及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计入动员的生源学校任务数)
4.普通高中分流的学生。
四、招生政策
(一)普高招生
1.贵州省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可申请教育精准扶贫专项资金补助,每生每年补助标准为: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教科书费400元、住宿费500元;
2.贵州省内建档立卡户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就读龙里中学凭相关证明每年减免学费1600元;
3.就读普通高中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补助每生每年2000元;
4.对中考成绩优秀在本县高中就读的学生和生源学校予以奖励。
(二)中职招生
1.就读龙里中职校全日制学生,免交三年学费6000元;
2.贵州省内建档立卡贫困户一、二年级学生每年可享受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教科书费400元、住宿费500元;
3.就读龙里中职校一、二年级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每生每年2000元;
4.就读龙里中职校的学生,有意愿升学的学生可通过学校推荐、单报高职、分类考试等方式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就读;
5.龙里中职校的毕业生,学校全部推荐就业,并与用人单位、学生、家长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立新(局党组书记、县教工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何 超(局党组成员、县教工委委员、副局长)
任本钊(局党组成员、县教工委委员、副局长)
岑 燕(局党组成员、县教工委委员、副局长)
刘昌苹(局党组成员、县教工委专职副书记)
成 员:李 鸿(县招生办主任)
孙强江(教育局教育科负责人)
姚洪松(龙里中学校长)
吴永文(龙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
潘兴艺(龙里县民族完全中学校长)
覃亚夫(龙里县第二中学副校长)
陈朝俊(龙里县第三中学校长)
罗凤翔(冠山街道学区办主任)
王登伦(龙山镇学区办主任)
王应南(谷脚镇学区办主任)
张正贵(洗马镇学区办主任)
罗 荣(醒狮镇学区办主任)
陈光兵(湾滩河镇学区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教育科,岑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鸿、孙强江、胡天祥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落实相关责任。各学区办主任要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开展本镇(街道)招生工作,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指导、管理及监督,协调解决招生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校长要亲自研究和部署,将招生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班到人,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三)严格督导检查。将招生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各学区办、学校的招生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进展慢、不作为、乱作为的学区办、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对完成招生任务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四)实行报告制度。各学区办要明确1名联系人于4月底前报送《龙里县2019年度高中、中职招生联系人名单》,从7月开始至10月30日,于每月15日、30日上报《龙里县2019年九年级毕业学生升学信息采集表》和《龙里县2019年度中职招生情况统计表》至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胡天祥 邮箱:LL5630476@163.COM)。
六、工作步骤
(一)对接摸底阶段(4月30日—5月10日)
召开相关会议,根据目标任务部署招生工作,开展对接摸底,稳定生源,杜绝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学校进入我县招生。
(二)宣传动员阶段(5月10日—6月20日)
采取多种形式大力营造氛围,开展动员工作,对招生对象进行家访,召开中职招生主题班会、毕业生家长会等构建工作合力,广泛开展中职招生宣传,采取“家校询访”、“校园察看”,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形式开展招生工作。对有意愿报考龙里中学特长班的学生,各生源校要统一组织学生到龙里中学进行考试。对有意向提前就读龙里中职校的学生,在中考前将学生信息送龙里中职校录入学籍,并报县教育局教育科备案。
(三)录取入学阶段(6月20日—8月25日)
对录取对象实行跟踪招录责任制,中考填报志愿第二天开始组织人员参与中职招生录取通知书发送工作,随时与学生及其家长联系,做好入学录取工作。各生源校、学区办于8月20日前组织学生到龙里中职校报到注册,中职校做好入学稳定工作,防止学生流失,提前实施好新生入学培训和军训。
(四)入学排查阶段(8月25日—10月30日)
普高、中职学校密切配合各生源学校和学区办完成《龙里县2019年九年级毕业学生升学信息采集表》的填报工作,对未到学生全面跟踪,完成招生任务。
七、工作纪律
(一)在宣传及招(送)生过程中坚持“四个不准”:不准与中介人勾结外送学生索取或接受生源组织费、介绍费、好处费;不准未经县教育局批准的招生学校人员进校宣传;不准收受招生学校礼品礼金;不准在学生中做反宣传、反动员及反指导工作。
(二)各学校要加强对本校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严禁教职工参与县外学校组织的招生活动,坚决杜绝招生的不正之风,严禁教职工利用工作便利泄露毕业生个人信息,严禁教职员工参与或变相参与有偿招生,如有违纪现象发生,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坚决抵制社会中介机构为县外学校招生的行为,外县招生学校散发的资料等宣传品须经县教育局审核,学校发现情况应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告,同时要教育学生不要轻信社会中介机构的虚假宣传。
举报电话:0854-5620891 0854-5630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