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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相关政策解释
1、认定条件:独生子女户夫妻;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或确认死亡;妻子年满49周岁;
2、扶助金标准:2018年1月1日起,每人每年8400元;
3、审批程序:个人申请→村(居)审核、公示七天,无异议后上报→镇(街道)卫计办审核、公示七天,无异议后上报→县卫计局审核、公示七天,无异议后上报→州、省卫计委逐级汇总上报国家。
截止目前,龙里县有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84人,上半年已发放扶助金31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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