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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2020年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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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宫颈癌筛查为全省重点民生项目为提高我县妇女宫颈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为全县3564岁农村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检查,实现宫颈癌检查项目全覆盖。提高基层医疗保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以及农村妇女宫颈癌的早诊早治率,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逐步建立维护妇女健康的长效机制。

(二)具体目标

1.全县任务完成率≧100%

2.2020年为35-64岁的5000名农村妇女做宫颈癌检查,实现宫颈癌早诊率≧90%

3.对县、乡、村三级医疗保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承担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

4.逐步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全县妇女宫颈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二、项目范围和项目对象

(一)项目范围

全县各镇(街道)农村妇女。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031日至2020630日前完成50%202071日至2020930日前完成100%2020101日至20201130日前完成结案。

(三)目标人群

全县农村地区3564岁妇女,优先覆盖3564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保户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妇女。

三、项目内容

(一)宫颈癌检查项目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2.宫颈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涂片、固定、染色以及采用TBS描述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细胞学结果可疑或异常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具体流程详见附件4

(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管理

随访人员要按照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加强异常/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要详细收集目标人群的基本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医生的作用,督促其尽早接受进一步检查。

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宫颈细胞学检查TBS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 )及以上者,肉眼观察异常/可疑者,阴道镜检查异常/可疑者以及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CIN2 CIN3)及以上者。

(三)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为保证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质量,对全

县所有相关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2.培训方式。按照集中理论授课和临床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逐级培训、专家现场培训、临床进修等多种培训方式。

3.管理培训内容。项目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和要求、财务管理、项目监督、质量控制、信息收集和上报等。

4.技术培训内容

1)宫颈癌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和规

范及诊断标准等
   2)宫颈细胞学涂片及染片方法和要点、TBS分类报告方法、阴道镜、组织病理等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及相关报告和信息登记表册填写要求等。

(四)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

开展多种形式的妇女宫颈癌健康宣传和社会宣传,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和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的参与率。

1.县卫生健康局协调妇联等相关部门,深入乡村、社区、家庭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农村妇女主动接受宫颈癌检查。

2.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扩大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帮助广大妇女树立健康文明理念,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

3.各镇中心卫生院和冠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积极主动地向接受检查妇女传播宫颈癌防治核心信息,普及健康知识。为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咨询服务,确保可疑阳性患者遵医嘱进行进一步的检查。  

四、项目保障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责

1.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本地区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成立县级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保障项目实施。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协调落实有关工作经费;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开展人员培训;管理相关信息;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每年年底上报相关项目工作总结。

积极与当地妇联组织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妇联组织网络健全、社会宣传动员能力强的优势,做好项目的组织动员、社会宣传、生殖健康教育等工作,并积极主动与当地媒体沟通,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板报(专栏)/壁报、标语等形式开展广泛的社会宣传活动,积极推动项目实施。要将宫颈癌检查纳入扶贫包村干部的日常工作内容,通过面对面的宣传,提高妇女宫颈癌检查的依从性。

2.县妇幼保健院作为县级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全县宫颈癌检查项目管理工作。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制定辖区内宫颈癌检查工作计划和流程、开发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组织专家进行项目检查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审核、汇总、分析和上报;负责提供健康教育、咨询,有条件的机构承担宫颈癌检查技术服务(初筛或全程技术服务)。

3.各镇中心卫生院和冠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的初筛机构,承担妇科检查和宫颈脱落细胞取材;县妇幼保健院和县人民医院为接诊机构, 承担宫颈细胞学标本送样、阴道镜检查的接诊机构。初筛机构与接诊机构应当分工明确、密切协作,共同完成宫颈癌检查任务。

对未发现异常情况者,提出定期筛查建议及预防保健指导;对筛查发现异常/可疑者,应当进行追踪随访,并提出进一步检查、诊断或转诊的建议;对筛查发现疾病并已明确诊断者,提出治疗或转诊的建议。在转诊时应当提供转诊对象的基本信息及相关检查资料,并填写转诊单。初筛机构不具备细胞涂片染色和阅片能力的,应当将涂片送至指定的接诊机构进行诊断。初筛机构获得接诊机构反馈的结果后,应当在3个月内对异常、可疑病例进行随访(每月最少随访一次),督促其进一步检查及治疗,并完成宫颈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填写。

4.专家技术指导组和专家所在单位职责。县级专家技术指导组成员按照国家和省级的统一要求,负责对承担妇女宫颈癌检查工作的人员培训、考核、指导,参与督导和质量控制工作。

县级专家组所在单位在安排好专家临床工作的同时,安排好时间以保证专家完成项目督导、质控等相关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组建龙里县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领导小组(附件1),龙里县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技术专家组(附件2)。县级指导组专家所在医疗机构按照龙里县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任务分解表(附件3),履行专家指导组和专家所在单位上述工作职责。

(二)建立摸底调查制度

在检查前,各村村医要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需要检查人数。对符合条件的妇女,要积极动员其接受检查,签署知情同意书。要充分掌握应检人群的流动性,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其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

(三)强化实验室管理

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实验室管理,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规范检测操作流程和结果报告。严格实验室质量控制,保障工作顺畅运转,及时反馈检测报告,严格按要求开展室内质控。

每年515日前按照龙里县宫颈癌细胞和组织病理学质控明细表(附件9)要求将当年质控片送达州级专家进行复核(10/张,经费由州妇幼保健院项目经费列支),待州级质控结束后,将质控片及相关质控报告取回。

五、信息收集和管理

(一)项目信息通过国家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报送,内容包括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要求上报结案数据)和个案登记表。报送范围如下:

1.宫颈癌检查项目。

1)宫颈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

2)宫颈癌检查项目月报表。

3)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

上报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为低级别病变(CIN1)、高级别病变(CIN2CIN3)、原位腺癌(AIS)、微小浸润癌(鳞癌/腺癌)、浸润癌(鳞癌/腺癌)及其他恶性肿瘤的个案信息。

2.个案登记表无论是否执行的是国家或省的免费项目,均按免费项目要求报送。

(二)做好信息收集、整理、报送

县妇幼保健院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审核。所有阳性检查信息要及时录入,对检查异常的病例要加强追访,收集进一步检查、诊断结果及治疗结局的信息,失访率应≦5%,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信息上报和审核时间:

1.初筛机构应当于每年125日、425日、725日、1025日前分别完成上一季季度统计表及阳性个案登记表。

2.县妇幼保健院应当于每年131日、430日、731日、1031日前分别完成上一季度季度统计表及个案登记表的信息录入。

3.县卫生健康局应当于每年210日、510日、810日、1110日前分别完成上一季度季度统计表及个案登记表的信息审核。

4.时间紧任务重,县妇幼保健院要及时掌握项目进展,于每月3日前向州妇幼保健院上报宫颈癌初筛检查情况。

5.各项报表上报和审核时间遇节假日顺延。

六、项目经费保障和管理

(一)2020年项目经费暂时沿用中央转移支付妇幼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助资金(关于下达2018年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卫)省级补助资金、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省级妇幼工作补的通知(黔财社〔201865关于下达2018年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卫)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社〔201864》)共同解决,待省级重新核定后按新方案执行。

(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卫)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省级补助资金下拨至县级的经费,主要用于宣传动员、项目启动、培训进修、现场指导、督导质控等。

全县按照宫颈癌延续项目人均50/例次的参考标准下拨项目经费,主要作为需方补助以及项目督导、培训、宣传动员和质量控制等工作。

(三)严格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审批程序,加强财务和会计核算,做好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资金检查。

七、质量控制

县卫生健康局定期组织专家对承担宫颈癌检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质控,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督促宫颈脱落细胞片和组织病理片的质控机构及专家定期对抽查的宫颈脱落细胞片和病例片进行质控复核;对检查质量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

质控内容包括:宫颈脱落细胞、组织病理检查和数据上报。

宫颈癌质控

1.标准及方法。

1)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的质控:全年阳性涂片按10%抽查,阴性涂片按2%抽查,抽取涂片全部由本级专家相互复核,涂片结果合格率应≥80%

2)组织病理学检查的质控:全年抽查5%的病理切片, 全部由本级专家相互复核,诊断结果符合率应≥90%

3)数据质控:全年随机抽取200张各类表册进行检查及复核,每次50张,全年错漏项〈5%,完整率≥95%

2.质控次数及要求。

1)根据每次复核数量,质控专家须在1月内完成质控阅片工作。

每次完成质控后,需填写龙里县宫颈癌检查项目细胞学涂片阴性结果质控抽样登记表(附件10-1)、龙里县宫颈癌检查项目细胞学涂片阳性结果质控抽样登记表(附件10-2)、龙里县宫颈癌检查项目组织学切片质控抽样登记表(附件10-3),并完成质控报告。

2)以上质控资料原件返回初筛机构,县级妇幼保健院留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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