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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交通运输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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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0-2822650 成文日期 2020-08-28
文号 发布时间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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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黔南州交通运输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黔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黔南党发〔2017〕20号)、《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17〕49号)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职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按照《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州级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高效运行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府发〔2019〕14号)精神,积极争取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支持办公地点,于9月23日进驻州政务服务大厅开展政务服务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321项权责事项(66项行政许可、2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奖励、16项行政强制、16项行政检查、183项行政处罚、16项其他行政权力)、46项公共服务事项录入贵州政务服务网,规范政务服务办事流程。2019年,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1180件。

二是调整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4月,根据《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调整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19〕28号)要求,结合国务院和省、州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我局对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清理调整。经清理调整,目前权责清单共253项(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检查16项、行政强制17项、行政处罚183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类权力11项)、公共服务清单13项,并按程序报州政府审定后统一对外公布。

三是梳理“放管服”改革“七张”清单。根据州政府办关于编制公布“放管服”改革“七张清单”的工作要求,梳理上报“网上办理事项清单”30项、“当场办理事项清单”3项、 “承诺办理事项清单”0项、 “限时办理事项清单”26项、 “便民化服务事项清单”2项、“从严监管事项清单”203项、“就近办理服务事项清单”0项,报州政府审定后对外统一公布。

四是加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严格执行、督促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执行《贵州省交通运输关于印发〈贵州省第一批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举措事项政策措施〉的通知》(黔交政法〔2018〕16号)明确的交通运输8项改革事项的具体举措。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组织开展9次抽查活动。通过及时在贵州信用云政府应用系统录入25条行政处罚信息,持续开展信用监管。根据国务院、省、州的工作安排,在“互联网+监管”系统中认领监管事项132项,录入检查实施清单事项342条。

五是开展行业安全监管。采取企业自查、县级检查、州级督查的形式,我局共组织检查组144组次,出动检查人员528人次,检查企业(路或交通在建项目)225家次,加强全州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并完善应急救援机制。

六是深入推进服务行业改革。继续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出租汽车行业、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切实解决老百姓出行难问题,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推动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节省司机或经营者的时间成本和费用。按照交通运输部、省道路运输局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异地年审工作,方便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就近进行年度审验。

(二)逐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性审查。严格按照《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南府发〔2014〕20号)、《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14〕20号),以及州公平竞争联席办《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五单位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通知》(黔南发改价检〔2017〕252号)的要求,对拟出台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性审查,全年审查了1件规范性文件。

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我局暂未发现需修改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三)实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修改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修订了《中共黔南州交通运输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

二是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全年共召开30次党组会或党组(扩大)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和贯彻落实上级会议、文件和批示指示精神的意见。

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参与决策制度。继续聘请1名公职律师和贵州良华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为法律顾问,通过参加专题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方式,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审查和论证,从源头上把好法律关,保证决策的合法性。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安排,起草《黔南州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提请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于10月底审议通过。编制黔南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编制方案,按程序报请州委编委于8月15日批复。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逐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的相关制度。

三是开展执法普法宣传。积极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在“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日”和赶场(集)日,以及车站、码头和人流密集的区域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普法教育工作,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等交通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环境和舆论环境。按照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安排,积极在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录入权责清单等信息。

四是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且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安排从事执法活动。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明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内设科室的职责权限,不断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投诉受理回复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在州政府网站及时公开相关政务信息,2019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严格执行信访相关文件要求,全力做好来信来访和矛盾化解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8件(次),其中:上级交办17件,群众来信2件,来访19批33人(次);办结38件。按期办结率和结案率达100%,信访人满意率达95%以上,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8%以上。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组织学法用法考试。组织局系统共94人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律意识。

二是组织宪法知识专题考试。组织局系统人员通过法宣在线平台参加宪法知识专题考试,增强干部职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意识。

二、存在的不足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不够完善。由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需要完善的相关制度比较多,我局正逐步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记录调阅监督等制度,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二)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有待加强。“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相关信息录入不够及时。同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制度落实不够好,抽查结果未及时公示。

(三)执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由于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不高,导致违法危害与处罚适当、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步工作打算

深入贯彻落实《黔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黔南党发〔2017〕20号)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决定,做好已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

(二)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修改,对已经公布的权责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三)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理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整合执法力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方式,不断提升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

(四)加强执法培训提升队伍素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法教育培训制度,分类、分期对执法人员开展全员培训,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业务水平。


黔南州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16日


(联系人:肖孟辉,电话:15185450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