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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我局2021年主管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落地落实、发挥作用,近日,龙里县民宗局对有关项目进行县级验收。
根据黔财农〔2021〕61号文件要求,龙里县获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共240万元,其中30万元用于龙里县醒狮镇大岩村山坡大寨组改造提质整治项目、30万元用于龙山镇平山村摆谷六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大岩村改造提质整治项目修建硬化道路长40m,宽8m,土方石砌筑150m³,石砌步道260㎡,钢架步道125㎡,现已全部完工,进一步完善了大岩村基础设施,可带动当地旅游产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平山村摆谷六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修建埋置PVC—110管345米,污水处理池1座(含设备),污水检查井5座,现已建设完成,可有效解决摆谷六村寨污水乱排、污水横流的情况,改善村容村貌,提升人居环境。
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开展情况,通过此次项目验收,了解到我局申请的资金在当地已落到实处,项目建成切实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活、生产水平,激发了乡村发展活力,有力助推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