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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0-2987147 | 成文日期 | 2020-09-10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0-09-10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龙里县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龙微企办通〔2020〕3号) |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根据2020年7月30日《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20〕17号)“‘重点分工’(十八)优化提升“贵园信贷通”等政策性金融产品。取消“黔微贷”“贵工贷”“3个15万元”政策,进一步完善“贵园信贷通”政策,将省级扶持微型企业发展补助资金,统筹用于产业园区及中心微型企业以奖代补和融资补助。”规定,现对龙里县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停止龙里县2020年扶持微型企业新增发展工作。
二、根据新的文件精神,做好原微型企业相关后续工作。
龙里县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
(联系人:张 健;联系电话:0854-5635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