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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1-2173810 | 成文日期 | 2021-08-03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1-08-03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黔南州 2021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
各县(市)分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谋划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做好 2021 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我局制定了《黔南州 2021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黔南州 2021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12日
附 件
黔南州 2021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州工作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做好 2021 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大力实施生态环境提升行动,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2021 年,全州环境空气质量得到巩固和持续改善。达到省生态环境厅下达中心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98.9%目标要求,以及国家、省下达的“十四五”环保约束性指标。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力实施生态环境提升行动
1.实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精准管控提升行动。从提高预警信息的精准度和增强应急响应措施的有效性两方面着手,最大限度避免污染天气发生。一是继续执行《贵州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和适时通报双预警机制》和“日监控、周分析、月调度、季汇总”机制,切实加强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管控,锁定春节、中元节以及夏季、秋冬季等重点时段的管控。二是完善都匀市环境空气质量应急管控协调机制,对环境空气质量出现或有变差趋势的县(市)实施提醒、预警、通报等措施。三是各县(市)修订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方案,增加气候因素预测响应条件,细化
应急处置措施。四是探索制定空气自动站国控点位环境空气质量管控“一点一策”。
2.实施城市环境空气污染协同控制提升行动。协同推进PM2.5和 O3 污染控制,冬春季节重点控制 PM2.5 污染,夏秋季节重点控制 O3 污染。一是配合省厅制定并实施《贵州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降尘标准》和《贵州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开展城市降尘监测。二是开展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渣场和砂石场扬尘污染防治,推进工业企业烟粉尘排放污染治理。
3.实施声环境质量改善提升行动。一是各地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以及“十四五”规划实际,按照相关规定及标准,合理优化声环境监测点位。二是开展声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试点,加强噪声监测,开展声功能区达标评价,将声功能区环境质量纳入目标管理。三是推广噪声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加大学校、广场等重点区域噪声污染治理。四是切实加强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噪声、道路交通噪声的执法监管,坚决减少噪声污染投诉。五是切实加强中考、高考、公务员考试等重大考试期间绿色护考工作,强化考前、考中、午间、夜间巡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深入推进以 NOX 为主的污染防治攻坚。推动水泥行业
NOX 超低排放改造。
2.深入推进以 VOCS为主的污染防治攻坚。一是开展化工、工业涂装等行业 VOCS污染源调查和监测,配合省厅开展中心城市和部分县级城市环境空气 VOCS 源解析和成分谱分析,深入开展 VOCS 污染治理,减少 VOCS排放。二是持续推进油气回收治理,制定印发《黔南州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重点区域安装油气处理装置,开展年度油气回收专项检查。
3.深入推进以柴油货车为主的污染防治攻坚。一是加大在用车监督执法力度,持续开展路检路查和遥感(黑烟)监测,建立监管黑名单,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车辆,并督促进行维修治理。二是积极推进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推行柴油车联网后免于环保上线检验的鼓励机制。三是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监督管理,持续开展编码登记和排放监管,探索建立工程机械使用中监督抽测、超标后处罚撤场的管理制度,推进工程机械安装精准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